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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都属于损益类科目。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企业需要对其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资产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便防止高估资产,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应企业资产状况的情形。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坏账准备的时,借方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那么两个科目具体有什么区别和共同点呢?

在老会计准则中,是没有“信用减值损失”这个科目的,只要是实际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对应的损益类科目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新会计准则引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是为了更好的区分不同性质的资产产生的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计量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预计无法完全收回而计提的预计损失。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是基于与本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或个人商业信用而进行赊销而形成的。所以对这些科目计提坏账准备,对应的损失计入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也可以看出信用减值损失核算的是流动资产预计无法全额收回的损失。其他成本模式核算的资产,发生减值,对应的均计入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等。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
借:信用价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