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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企业亏损产品一定要停产吗?哪些情况下,会增加企业利润?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某些产品盈利,而某些产品处于亏损状态,但是针对亏损产品,一定是停止生产对企业更有利吗?我们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分情况来分析下,哪些具体情况下,亏损产品需要停产,而哪些情况下,并不适合停产。

首先,我们这里所说的亏损产品是指息税前利润(在短期生产经营决策中,我们用息税前利润来衡量某产品的盈利水平)小于0的产品。某产品息税前利润(EBIT)=该产品销售收入-变动成本-固定成本=边际贡献-固定成本=单位边际贡献*销售量-固定成本

1、边际贡献为负

如果某种亏损产品所产生的边际贡献为负,也就是企业销售收入根本无法弥补企业生产该产品的变动成本,则应该选择停产。

2、边际贡献为正, 且剩余生产能力无法转移

如果某种亏损产品能够产生正的边际贡献(即该产品的销售单价可以弥补单位变动成本),而且企业有剩余的生产能力无法转移,即企业产能过剩,则亏损产品不应停产。比如企业有一条生产线,主要生产A,B,C三种产品,A,B产品均盈利,C产品亏损,但是C产品边际贡献大于0,其亏损主要是固定成本的存在造成的,而且企业有剩余生产能力,比如有2000件的剩余生产能力,不使用这个生产能力,也无法转移获得其他收益,则企业对C产品就不应停产,因为剩余生产能力属于无关成本,不管生产不生产C产品,均会产生成本。也可以理解为因为产生正的边际贡献,可以分摊一部分企业的固定成本,使得企业的整体利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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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边际贡献为正,剩余生产能力可以转移

如果某种亏损产品产生正的边际贡献,企业存在剩余生产能力,且剩余生产能力可以转移情况下,就要看如果继续生产边际贡献是否大于放弃继续生产而将剩余生产能力转移获得的收益,即边际贡献是否大于机会成本,比如对外出租的租金等。如果边际贡献大于机会成本,则不应停产,如果边际贡献小于机会成本,则应选择停产。

所以,企业在面对亏损产品的时候,不要只看单种产品息税前利润,还要将该种产品放在企业整体角度去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