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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多人被查被罚!提醒大家:个税汇算,这4条红线可不能去碰!

财税会计学税2024-03-09

部分人已经通过预约的方式,办理了2023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并晒出了自己的退税到账情况。

先前已经跟大家分享了相关退税技巧和操作流程,感兴趣的可以看下:

今天,在这里主要提醒大家注意,在享受退税喜悦的同时,也不要忘了个税汇算相关的涉税风险。目前,已经有多人因个税汇算存在违规违法问题被查被罚:

1、成都税务:未办理汇算补税,且拒不缴纳,被强制执行

成都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管姚某洪,未办理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补税,且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仍拒不办理申报。

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查明:姚某洪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1年度个税汇算,少交个税,税务部门向其送达处理决定书和处罚决定书。

姚某洪仍拒不缴纳,于是税务部门联合法院,冻结了其全部资金账号,并发出限制消费令。最终,姚某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35万。

2、天津税务:少计综合所得收入,未如实申报个税汇算,连补带罚4.17万

天津市某房地产公司员工吴某,因未据实办理2021年度个税汇算,且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仍拒绝办理更正申报,被税务部门立案检查。经查,吴某通过少计综合所得收入的方式,少缴个税。

最终,吴某相关行为被税务部门定性为偷税,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17万元。

3、宁波税务: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少交个税,连补带罚16.64万

税务部门在对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办理情况事后抽查中发现,波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管毛某渊,存在未据实办理2019-2022年度个税汇算的情形。

经多次提醒督促无效后,税务部门毛某渊进行立案检查。经查:毛某渊在办理2019年度-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

最终,毛士渊相关行为被定性为偷税,被要求补税、缴纳滞纳金以及罚款共计16.64万。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仅税务总局税案通报栏目就已经公开曝光将近40起典型案例。限于篇幅,更多被查被罚的案例,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建议大家在进行个税汇算的时候一定注意涉税风险,尤其有以下4条红线,一定不要碰触:

1、错误或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等扣除项目

无论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还是专项扣除信息,抑或是捐赠扣除,都需要如实、准确进行填报。结合税务部门公开曝光的案例,常见的需要大家规避的行为主要有:

(1)在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时,父母双方均按100%比例进行扣除。

(2)在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非独生子女按独生子女进行申报,或将赡养人填报成岳父、岳母(公公、婆婆),或因父母未满60周岁,填报了祖父母、外祖父母信息。

(3)在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将一些不属于继续教育扣除范围的证书,用于填报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编造信息,并通过虚假证明材料,虚假申报享受住房租金、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

2、应汇算补税,不进行汇算申报,或不进行补税

按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需要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如果不及时办理汇算申报,且收到提醒督促信息后拒不申报,可能会被税务稽查,并被定性为偷税,面临补税、滞纳金以及罚款等严重后果。

另外,如果没有按时汇算补税,即便后续自己发现,或经税务部门提醒发现,并进行汇算补税,除了补缴税款之外,也会有一笔金额不小的滞纳金的。下图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注:滞纳金按日收取,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万分之五。

3、隐匿收入,或转换收入性质,少交个税

取得应税收入不进行申报,或明明取得的是综合所得收入,却通过一些手段转变成了经营所得进行申报,这类行为,如果造成少交税款,很可能会被定性为偷税,面临严重后果。

4、收到税务部门提醒督促信息,不予理会

税务部门会通过事后抽查、舆情线索核查、税收大数据分析,以及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发现纳税人存在涉税违法行为。

一般情况下,税务部门发现纳税人在个税汇算上存在涉税问题,会先进行提醒督促,要求纳税人核查、说明情况,或更正申报等操作。这个时候,如果纳税人积极配合,一般最多也就是批评教育,补税,以及加收滞纳金。

如果纳税人对于税务部门的提醒督促信息不予理会,进行拒不更正申报等操作,那么则会面临税务稽查,进而可能被认定为偷税。

一旦被认定为偷税,不仅需要补税,加收滞纳金,还会有少交税款0.5-5倍的罚款,并会较为严重的影响个人的纳税信用。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