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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变了!税务总局明确:这种情况,暂停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财税会计学税2024-02-03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4年的2号公告,对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进行了明确。其中,有一条内容事关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值得大家格外重视。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纳税人与其配偶或兄弟姐妹共同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需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额或超比例填报。

可能会出现超额或超比例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

1、可能会与配偶一起填报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息、住房租金。

2、可能会与兄弟姐妹一起填报的:赡养老人。

以3岁婴幼儿照护为例,2023年每个婴幼儿每月可以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100%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分别扣除50%。

如果父母双方填报的比例加在一起超过了100%,比如父亲填了100%扣除,母亲也填了100%扣除,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超比例填报。

这种不合规的填报,一旦被发现,税务机关会通过个税系统、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所在单位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如果提醒后,纳税人拒不更正或不说明情况,税务机关会暂停该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因此,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或者产生涉税风险,我们建议大家在填报上述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时候,与其他填报人做好沟通,不要出现超额、超比例填报的情形。

同时提醒大家注意:在个税汇算税收监管不断趋严的背景下,大家应对个税汇算保持敬畏,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切不可耍小聪明,进行以下3种操作:

1、通过篡改证明资料、材料的方式,违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比如明明没有孩子,却填了子女教育、3岁婴幼儿照护等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