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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变了!税务总局明确:这种情况,暂停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财税会计学税2024-02-03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4年的2号公告,对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进行了明确。其中,有一条内容事关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值得大家格外重视。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纳税人与其配偶或兄弟姐妹共同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需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额或超比例填报。

可能会出现超额或超比例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

1、可能会与配偶一起填报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息、住房租金。

2、可能会与兄弟姐妹一起填报的:赡养老人。

以3岁婴幼儿照护为例,2023年每个婴幼儿每月可以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100%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分别扣除50%。

如果父母双方填报的比例加在一起超过了100%,比如父亲填了100%扣除,母亲也填了100%扣除,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超比例填报。

这种不合规的填报,一旦被发现,税务机关会通过个税系统、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所在单位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如果提醒后,纳税人拒不更正或不说明情况,税务机关会暂停该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因此,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或者产生涉税风险,我们建议大家在填报上述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时候,与其他填报人做好沟通,不要出现超额、超比例填报的情形。

同时提醒大家注意:在个税汇算税收监管不断趋严的背景下,大家应对个税汇算保持敬畏,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切不可耍小聪明,进行以下3种操作:

1、通过篡改证明资料、材料的方式,违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比如明明没有孩子,却填了子女教育、3岁婴幼儿照护等专项附加扣除。

3、汇算需要补税的,不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补税,或进行了汇算清缴,却不足额补缴税款。

在信息共享机制下,这些操作很容易被税务局发现。一旦被发现,轻则要求更正申报,并补税 滞纳金 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重则立案稽查,届时除了补税、滞纳金,还可能会有罚款,并影响纳税信用。

当然,如果是不小心填错了相关信息,造成了多退或少缴税款,只要是及时改正,不用太担心什么,税务机关一般会按“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除了上述需要大家特别关注的内容之外,我们也简单给大家说一下,相较于以前年度,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一些变化要点,参考如下:

1、通过单位代办汇算的,取消了必须4月30日前与单位确认委托关系的要求。

等于是延长了汇算代办的确认时间,以前是必须4月30日前确认,2023年度则可以是汇算清缴期限内的任意时间确认,即最晚可以至6月30日。

2、明确了多次股权激励合并申报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根据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两次及以上股权激励,需要合并纳税。简单来说,就是同一个单位一个纳税年度多次取得,在该单位合并申报,如果非同一单位,则可以由现单位合并申报,或在汇算清缴期限内自行合并申报。

3、加强对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纳税人的监管。

汇算需要补税的,却不按规定申报补税或足额补税,一经发现,税务机关会通过电子文书方式或其他方式,给纳税人送达税务文书。

纳税人承担的后果是限期改正,并交滞纳金,同时《纳税记录》会被标注。如果纳税人拒不改正,那么很可能会被立案检查,那样还会面临少交税款0.5-5倍罚款。

4、预约时间调整为2月21日开始。

2024年2月21日开始,大家可以开始预约3月1日至3月20日中的一天,办理汇算。调整的原因,主要是今年春节假期较晚。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