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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货到票未到的会计分录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实务中,企业在采购活动时,可能会出现货物已经到达企业入库,但是发票还没有收到,这时候应该如何账务处理呢?

货到票未到,财务如果不入账就会出现,就会出现库存账实不符,如果再发生销售,还会影响成本的结转。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企业需要先暂估入账。需要注意的是暂估入账的金额并不是随意估计的,而是根据签订的采购协议注明的价款以及企业的内部入库单进行暂估。一般情况,就是合同价款。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由于发票还没有收到,并不需要暂估税款,即暂估价款为不含税价款。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取得发票也不能抵扣增值税,税款是需要并入货物采购成本的,所以在暂估价款时,以含税价入账。

暂估入账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XX公司

实际收到发票时,按照发票注明的金额重新入账,原暂估分录做负数冲销。

具体分录如下:

冲销分录:

借:库存商品(负数)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XX公司(负数)

按照实际金额入账:

一般纳税人:

借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小规模纳税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特殊情况的考虑:

1、发票还没到之前,对应商品已对外出售且实际收到发票金额和暂估金额不一致

销售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成本结转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实际收到发票后,上面冲销新入账分录不变,但是由于最终收到发票金额和暂估金额不一致,对外销售产品对应的成本结转(存货结转成本: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可以就不一致,那么企业就需要反冲(暂估大于实际)或则补结转成本(暂估低于实际)结转成本,具体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或相反)

2、发票还没到之前,对应商品已对外出售且跨年收到发票,实际收到发票金额和暂估金额不一致

这种情况比第一种情况更复杂一点,表示上年成本结转少了,涉及到损益,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同时需要调整上年利润。

借:库存商品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相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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