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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股东尚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可否“0元”转让,还需交个税吗?

财税会计财税郡2023-05-19

最近有粉丝咨询,尚未达到认缴期,股东尚未实际出资,对外转让股权可否“0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股权转让,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则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

股权转让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这里的股权转让收入即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取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0元”转让,即股权转让收入为0,是否合理需要进一步判断,股权转让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这里明显偏低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认缴制下,自然人股东虽然没有实缴注册资本金,所有者权益中的“实收资本”以及“资本公积”均为0,但是企业经过一定时间的生产经营活动,账面上若存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则净资产份额就不是0。

②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

③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收入的;

④申报的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⑤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的,这里“0元”转股即无偿让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