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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10项税收优惠12月31日即将到期,没享受的企业抓紧享受!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4

为了支持企业发展和走出困境,国家出台了很多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临近2022年年底,很多税收优惠政策要到期了。在这里给大家盘点一下12月31日即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也提醒大家注意,没享受的企业抓紧享受。

一、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免增值税优惠,12月31日到期。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免增值税,3%征收率预缴的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

目前,这个优惠政策是否会延续,尚没有明确信息。大家需要提前规划相关的业务合同、开票情况,以应对政策到期之后的开票税率变化。

二、小型微利企业不超100万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2.5%优惠,12月31日到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这个政策,实际算下来,符合条件的企业实际税负是2.5%。

这个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同时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没有超过300万部分实际税负是5%,这个政策是在2024年12月31日到期。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想要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得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具体如下:

另外方便大家理解,还给大家准备了一个案例,供大家参考:

三、中小微企业新购价值500万以上设备,一次性扣除相关优惠政策,12月31日到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价值500万以上的设备,根据折旧年限,企业可以按单位价值一定比例自愿扣除。具体如下表所示:

这里的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且符合下表条件的企业。

四、高新技术企业新购进设备一次性扣除+100%加计扣除优惠,12月31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