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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涉税案!金额71.5亿元!445家空壳公司骗税,52人被判刑!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4

安徽,宣城,一起涉案71.5亿元特大涉税案,浮出水面。

张某凌等52人被判刑,涉及罪名包括虚开发票、伪造印章、毁灭证据等等,证据材料有100多箱,聊天记录几十万条,资金流水数据上亿条。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今天,我们将带大家一起看下这个特大税案的一些违法犯罪手段,其中诸多细节,或将能够让大家在以后处理涉税问题上有所收获。

1、利用445家空壳公司,虚开发票,骗取税款

自2015年10月开始,此后将近5年的时间里,张某凌以宣城市大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管理平台,安排他人通过注册、租用、购进等方式陆续搞出分布在各地的445家空壳公司。

在张某凌实际控制了这些空壳公司后,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根据客户需求对应成立建材、运输、商贸等各种类型的公司,以此来“代开”各种类型的发票。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这些空壳公司实际上并没有开展经营,只是披上了各色的外衣,进行违法犯罪行为。

比如,张某凌成立的运输公司,实际并没有货物、仓库、进出库单等,只是通过码头上“找”来的其他公司的货运运输单、油票等记账,来应付税务局的检查。

综合来看,张某凌们在没有真实交易的前提下,主要通过虚构业务往来,进行虚假支付、资金回流等手段,用收取“开票费”的方式,进行大肆虚开。经检查发现,该团伙共计对外虚开发票将5万多份,价税合计53亿余元。

其中,涉及专票4.3万余份,价税合计超45亿,税额超4.5亿,认证抵扣超4.5亿;涉及普票8500多份,价税合计8亿余元。同时,还骗取地方财政奖补5亿多元。

除了对外虚开发票之外,该团伙还通过支付开票费的方式,从上游35家企业虚开专票进行增值税抵扣,价税合计超18亿,税额超2亿。

2、伪造材料、资料,逃避税务检查

为了应付税务部门的检查,张某凌团伙可谓不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