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网

首页 > 金融财经 > 财税会计

财税会计

组织员工旅游,如何税前扣除,是否需代扣个税,如何变通更节税?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3

很对企业每年都会有组织员工外地旅游的活动,原则上属于企业给员工提供的福利,旅游期间发生的酒店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旅游项目的购买支出等,账务上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限额扣除。

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是不超过当年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增处理。

对于福利待遇比较高的企业,完全可能会出现超标,比如企业内设免费食堂、内设健身房、洗衣房、托儿所等,同时过年过节均有福利品发放等。对于集体性质的员工旅游支出金额一般比较大(比如港澳游,出国游等),同时个人所得税方面,某些地区明确规定(存在地方性差异),组织的员工旅游支出不可作为集体福利,需要并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有关解读,集体福利,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公司组织全体员工旅游,原则上属于集体福利,但是某些地区明确规定,不能作为集体福利处理,这样就会导致员工个人多缴个人所得税。公司仅组织优秀员工(部分)外出旅游,则不属于集体福利的范畴,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