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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企业最长弥补亏损年限是5年?8年?10年?亏损是会计利润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提到亏损,很多朋友的第一反应就是利润为负,实际上这是会计核算中的亏损,而不是税法规定的亏损。税法中的亏损是指,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之上,经过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0。

比如企业的会计利润大于0,但是在做完加计扣除调减之后,应纳税所得额可能是小于0;又比如会计利润小于0,但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三大经费等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需要做调增处理,调整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能就大于0了。所以会计核算的亏损并不一定等于税法上的亏损。

而我们所说的亏损弥补,是指税法上的亏损。那么不同企业之间亏损弥补的年限相同吗?

1、 一般情况下,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最长不超过5年。

注意是逐年延续弥补,先弥补满足条件的最前面年限的亏损。

比如2017年企业亏损50万,2018年盈利20万,2019年亏损30万,2020年盈利40万,那么2018年企业弥补2017年亏损20万,还剩下30万没有弥补;2020年先弥补2017年的剩余亏损30万,再弥补2019年亏损10万,剩余2019年亏损20万,以后年限继续弥补,注意弥补年限不超过5年。

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亏损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筹办期间发生筹办费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选择再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是一经选择,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