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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成本费用税前扣除标准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在我国境内,企业或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几档、收入如何确认,成本费用等如何税前扣除,具体应纳税额如何计算,不同纳税主体又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是25%。

20%税率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实际税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或禁止行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人的企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8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第13号)文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完减税政策后的实际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25%×20%=5%。

15%税率适用范围

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4号)文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的纳税人(包括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文化技术服务、中药医疗服务),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29号)文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0年31号》文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⑤根据**中央 国务院《横琴粤澳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规定,对于横琴粤澳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具体产业查询《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⑦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⑧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0%税率适用范围

①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1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意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划分,居民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或则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需要对其来源与境内以及境外的所得均缴纳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某些符合税率优惠条件的企业,按照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虽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就其所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与中国境内及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然设立了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软件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后年度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分为直接法与间接法,直接法下: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下,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企业取得的收入总额包含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有: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企业将资产用于内部处置(比如用于加工生产、改变资产用途、将资产在总分机构转移等)无需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而以下外部处置资产需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税法上确认为收入,并不是会计账务处理上确认):

①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②用于交际应酬;

③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④用于股息分配;

⑤用于对外捐赠

⑥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的用途。

不征税收入

税法上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社保基金投资收益、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投资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直接免税;居民企业投资与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需要满足持有股权时间超过12个月才可以享受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