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网

首页 > 金融财经 > 财税会计

财税会计

固定资产计税基础,折旧,改扩建,税会差异等8大税务问题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大部分的企业都有固定资产,都会涉及到固定资产的计量,但是很多情况下,我们会遇到税务要求和会计核算要求不同的情况,这时候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今天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税基础到后续折旧,改扩建,税会差异调整等多个方面,全面来说下关于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1、外购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 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注意相关税费不包括增值税,因为我们国家已经完成从“生产型增值税”到“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外购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注意这一点税会是有差异的,会计初始入账价值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所有必要开支。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如果约定了付款总额,计税基础为“付款总额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如果未约定付款总额,计税基础为“公允价值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4、盘盈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重置价值。

5、接受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公允价值 相关税费”

6、改建固定资产,以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租入的除外。

二、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

实务当中,我们只要记住税法不允许计提折旧的,其他除外都可以计提折旧。

不允许计提折旧的范围:

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注意会计核算上,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也要计提折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计提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除去第一条,2——6条税会处理无差异。

三、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折旧时间:新增固定资产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自停止使用的次月停止计提(注意税会差异)。

预计净残值:一经确认,不得变更。

折旧方法:直线法计提折旧,准予扣除,满足加速折旧要求的,可以采用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四、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