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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一般计税方法下,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那么纳税人发生采购货物、服务、劳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支出,在什么情况下,准予进项税额抵扣呢?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凭取得的合法凭证,按照凭证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第二类需要计算抵扣,凭证上并没有直接抵扣的税额或需要根据凭证上的数据进行计算。具体情况准予抵扣的情形如下: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

3、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境内的不动产,凭从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准予抵扣的税额为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

4、购进农产品,如果取得的以上所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完税凭证,则根据相关凭证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如果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是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则需要计算抵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上买价×9%;

如果取得的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那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9%;

需要注意,如果纳税人采购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则以上计算抵扣的扣除率为10%(9%→10%);

5、以购进农产为原料主要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一般纳税人,采用核定扣除(核定的方法包括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