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网

首页 > 金融财经 > 财税会计

财税会计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方法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扣缴义务人针对纳税人取得需要并入综合所得的四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按月(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那么针对四项不同的所得,具体预扣预缴税额应该如何计算呢?

1、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时,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在实际发放工资的次月按月进行申报。

累计预扣法下,某月需要预缴税款的金额计算步骤为:

①、计算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某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这里的“累计”是指纳税人在本单位就职截止到当前月份的相关收入,扣除项目,对于老员工就是1月份到当前月份,对于新加入本单位员工就是从其加入的第一个月到目前月份。

减除费用为基本费用,5000/月;专项扣除为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六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根据实际员工享受情况扣除;其他法定扣除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性商业养老保险等。

②、用上步算出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和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率表对照,确认相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③、用累计预扣预缴税额,减去已经预扣预缴的税额,就计算出本月需要预扣预缴的税额。

即某月应预扣预缴税款=(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法定其他扣除-减免税收入)×预扣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的税额

举个例子

王某2021年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均为30000元,每月扣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3000,享受两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是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月,二是子女教育1000元/月,我们算下该员工1-3月每月预扣预缴税款.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5000-3000-1000-1000=20000,累计预扣预缴税额=20000×3%=600元,本月需要预扣预缴税额=600-0=600元;

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2—5000×2-3000×2-1000×2-1000×2=40000,累计预扣预缴税额=40000×10%-2520=1480,本月需要预扣预缴税额=1480-600=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