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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10个三级明细科目具体核算内容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很多会计网友反应,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科目既多又乱,而且很容易混淆。给大家整理出了全部10个三级明细科目,以及每个科目具体核算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应交增值税下10个三级明细科目,可以分为6借4贷,6借(借方)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4贷(贷方)包括:“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下面我们详细说下每个明细科目核算的内容: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核算的是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的,可以从当期的销项税额种抵扣的增值税。在进项税额科目下核算,一般纳税人肯定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取得的普票,税额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通过单独科目核算。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销项税额抵减核算的是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用在差额征税方式下,比如比较常见的旅游服务,从销售额中扣除的支付给其他的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等,这部分扣除掉的对应的增值税,就是在这个科目核算。

比如,某旅游公司共收取游客旅游费共10万元(不含税),其中支付酒店住宿费3万(不含税),支付给旅客运输服务公司的车费2万。旅游公司在会计核算的时候,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确认的金额为10*6%=0.6万,同时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确认(3 2)*6%=0.3万。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已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是一般纳税人当月已经缴纳的应交增值税。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就是字面意思,用来核算企业因享受相关减税免税优惠政策而减免的税额。

需要注意,企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不管是否享受减免税优惠,确认收入,就要确认相应的销项税额,只是符合减免税优惠的,减免税额在借方又把应交增值税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