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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跨年发票相关账务及税务处理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企业实际发生的支出,因为一些特殊原因,造成关账之前无法收回,比如员工出差期间,相关差旅费发票年后才拿到公司报销,企业暂估入账并对销售的存货,年后供应商才开具发票,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年后才取得有效凭证等。针对企业跨年收到的发票,账务上应如何处理,又涉及哪些税务问题呢?

1、暂估入库商品跨年收回发票

企业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付账款

企业跨年收到发票时,如果入库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尚未结转成本(尚未对外销售),账务上直接红冲原分录,再按照发票注明的金额和税额重新入账。

红字冲销: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贷:应付账款(红字)

重新入账: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跨年收到发票时,原材料已通过加工成产成品对外销售或购进的商品已经对外销售,如果涉及成本结转有较大差异的,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需要调整至其实际归属期,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红冲以及重新入账分录如上,成本结转差额的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商品(或相反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