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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购买方已抵扣怎么开具红字信息表?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况时,销售方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发票之前需要销售方或购买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如果购买方已认证抵扣,则需购买方开具红字信息表。

购买方开具红字信息表的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

2、进入“发票管理”模块

3、点击“红字信息表”

4、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选择购买方申请第1项“已抵扣”;下方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无需填写(如果购买方未抵扣,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信息需填写),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