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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什么发票可以抵税?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外购活动取得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增值税,但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那么什么类型的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呢?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比如企业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相关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般纳税人外购车辆,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准予抵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外购车辆,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入账成本,不得抵扣增税税。

3、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缴纳完进口环节增值税后,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数上注明的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税额。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税率(如果购进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中应包含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对于企业直接进口的货物,企业是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纳税人,同时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又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4、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对方或税局代开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自己企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作为有效扣税凭证,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农产品收购发票属于普通发票。准予抵扣的税额需要计算,按照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的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果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即进项税额=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9%(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