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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是什么意思?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企业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挽救希望的企业,经过债务人或债权人申请,借助法律,进行业务上的重整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同时其他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破产清算以及和解陈庆,需要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就可以提出,可以使债务人获得更充地分挽救机会。

在企业破产重整期间(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不包括重整计划得到批准后的执行期间),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和营业事务执行,可以由管理人或债务人负责,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根据《民商事审判会议纪要》的规定,重整申请后,管理人或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应当及时确定设有担保物权的债务人财产是否为重整所必需,如果认为担保物不是重整所必需,管理人或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应及时对担保物进行拍卖或变卖,拍卖或变卖担保物所得价款在支付拍卖、变卖费用后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的债权;如果担保物属于重整所必需的,债权人的担保物权要暂停行驶。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