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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源于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那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呢?

累计预扣法下,纳税人当月需要预交的税款,通过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根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查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率>确认)得出截至当月本年度应预缴的税款合计,在此基础上扣除本年度以前月份已经预缴的税款计算。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即计算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扣缴义务人)截止当前月份累计预缴税额的计税依据,具体为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

免税收入主要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免税收入,实务中,任职受雇单位发放的免税收入主要涉及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免税发放的补贴、津贴以及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比如某些地区有免税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