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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综合收益总额如何计算?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如何理解?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综合收益总额反应企业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净利润体现企业的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是未在当期损益中反应的利得和损失。

综合收益总额=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其中,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表示)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表示)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表示)-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表示)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一般情况下,所得税费用并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有会计和税法规定不同造成的暂时性差异的存在(账面上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只存在永久性差异的情况下,所得税费用就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在填列利润表时,以所得税费用年末计提后未结转前的余额填列,所得税费用期末全部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之后,无余额。

以上公式中体现的所有当期损益类项目对应的科目,期末均需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之后,各当期损益类科目无余额。

其他综合收益主要核算的是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损失,包括可以从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以及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以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以后期间,可以重新计入当期损益,比如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后期其他债权投资出售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需要全部转出至“投资收益”(影响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