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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房产租金税收怎么计算?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个人或公司将闲置房产对外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涉及缴纳哪些税种呢,具体如何计算?

个人对外出租房产主要涉及缴纳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工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第36号)附加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其他个人(自然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不含税租金收入×5%=含税租金收入÷(1 5%)×5%;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含税租金收入÷(1 5%)×1.5%。

对于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入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文规定,取得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建税根据不动产所在地不同,分为三档税率,7%(市区)、5%(县城、镇)、1%(不在市区、县城、镇);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费为2%。

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的房产税税率为4%,应纳房产税税额=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4%;

个人出租非住房,适用的房产税税率为12%,应纳税额=不含税租金收入×12%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不动产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租赁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1%,以租赁合同上记载的不含增值税金额为计税依据,如果合同中没有单独列示增值税税额的,则以含税金额为计税依据,应纳印花税=计税依据×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