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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个人综合所得分为哪四部分?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国家对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征个税,按月或次预缴,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汇算清缴的征税方式。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会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新闻、广播、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

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为是否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相同的工作内容,基于任职受雇,取得的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独立从事的不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与生产经营所得也比较容易混淆,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从事生产经营获得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及其他**活动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从事相同的经营活动,有证(工商营业执照)的,一般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没证的,有员工团队的一般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个人独立从事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