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网

首页 > 金融财经 > 财税会计

财税会计

劳务报酬个税真的比工资个税高吗?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比如个人利用空闲时间承接的设计、咨询、讲学、装潢、介绍服务等均属于劳务报酬,由支付报酬方为其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税税款。从预扣税款角度,相同的收入,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的税款要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的税款高,那么劳务报酬个税真的比工资个税要高吗?

首先需要明确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同属于综合所得,综合所得执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个税税款,次年3月1日至6月31日办理汇算清缴的征税方式。工资薪金所得由任职受雇单位按月支付工资时按月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进行预扣预缴,若提供的劳务具有连续性,以一个月为一次进行预扣预缴。

既然同属于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税款计算适用同一公式,且适用的税率表均为《综合所得税率表》。

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总额-6万-“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且工资薪金是以全年收入的100%并入收入总额,而劳务报酬所得是以收入的80%并入收入总额,比如全年取得工资薪金10万,取得劳务报酬10万,工资薪金以10万并入综合所得,而劳务报酬仅需要以8万并入综合所得缴纳个税,所以从全年计算劳务报酬实际应纳税额要比工资薪金低。

但是实务中,为什么我们会产生劳务报酬个税比工资薪金个税高的错觉呢?

因为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在预缴个税税款时,两者计算公式以及适用税率表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预缴税款的税率表与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一致,采取的累计预扣预缴法,如果纳税人不存在其他性质的综合所得,且能够享受的扣除项目在预缴税款时均已经享受,则全年预缴的税款和实际全年应缴纳的税款一致。

劳务报酬所得预缴个税时,适用税率表如下: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扣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