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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发放员工的不同福利是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企业给予员工的福利待遇,并非全部放入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某些福利待遇是放入工资总额,进行税前扣除。放入工资总额的福利,属于工资性质,可全额在税前扣除;而放入职工福利费的福利待遇,按照工资总额的14%限额税前扣除。将不同类型的福利待遇正确的计入工资或福利费,可以起到节税的效果。

集体福利

集体享受的福利,比如免费职工食堂经费、向员工提供的集体宿舍、集体进行的体检费、班车服务、员工集体聚餐等集体共同享受的,放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按照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作纳税调增处理。若企业福利待遇比较好,尽量将福利做成集体福利,一是增加工资总额,增加计算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的标准,二是集体福利,员工无需缴纳个税。

集体享受的福利,无法分摊到个人,无需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2、公务用车补贴

公务用车补贴每个月均有,并入工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可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方面,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但是需要注意,每个地方具体规定有些区别,有些地方明确了每月扣除标准,标准内的无需缴纳个税,超过标准的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3、通讯费补贴

通讯费补贴与公务用车补贴一致,固定的同工资一并发放的,并入工资,账务上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若当地有扣除标准的,扣除标准内的,无需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超过标准的部分,需要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