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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违规税收优惠清理要来了!国家明确: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财税会计学税2024-07-15

国务院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新一轮清理违规税收优惠政策启动,对各类“税收洼地”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将被限制。具体包括:

简单来说,就是《条例》通过限制出台没有上位法依据的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财政奖补,来确保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成本上享受平等的待遇。

其实,2024年以来,“清理地方违规税收优惠”已经在多个场合频繁出现: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国家发改委公告等场合,都有提及。

实践中,多地已经付诸行动,开始对税收优惠、税收返还、税收园区返税、纳税贡献奖励等一系列政策进行专项清理:

比如,江西发布文件要求:2025年前逐步取消特定行业、企业的财政返还政策,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和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

比如,浙江发文表示: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和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取消各类区域财政收入全留货增量返还政策,确需支持的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安排。

再比如,上海发布的整改“二十条”,更是直接明确:立即清理与税收挂钩的产业扶持政策,全面禁止税收优惠政策招商行为。

具体到企业方面,则有多家企业收到通知,要求返还违反规定发放的税收奖励和产业扶持资金。甚至一些注销的企业,由股东和实际受益人根据股份占比情况依法承担资金返还责任。

以上种种,都在说明:这次,对于清理违规税收优惠,是动真格的了。在这种背景下,建议企业重点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以后税收返还是否还会有?园区还能否返税?之前奖励给企业的税款补贴会不会进一步追缴?一些相关的税收洼地“筹划”是否还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