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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房产税,变了!这一城市宣布: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财税会计学税2024-01-25

个人住房房产税,又有新动向!重庆发布渝府令[2023]367号,明确自20241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针对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试点,自2011年以来,只有两个城市在进行:上海和重庆,其他省市并没有开始。所以,试点政策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未来房产税的趋势。相比先前的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而言,新的试点政策变化很多,也很大,总结如下

1计税依据降低

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由先前的房产交易价,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30%。即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70%*税率。

注:应税建筑面积指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2税率降低

先前,区分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以及特定情形下的新购二套及以上普通住房,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1.2%1%0.5%。而新政策直接统一税率为0.5%

3免税面积大幅提高

先前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新政策将免税面积大幅提高至180平。

4增加减免税兜底条款

新政策增加了市政府认为需要减税或免税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条款。

总体来看,本次试点政策调整,主要集中在:降低计税依据、降低税率、提高免税面积等方面,而且力度很大。长远来看:这抑或意味着,即便以后房产税全国推行,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也不会造成什么负担。

顺便在这里用思维导图的形式,给大家总结了重庆市针对个人住房新房产税的政策内容,供大家参考:

1试点区域、征税对象

试点针对的主城九区,包括: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同时包括:两江新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试点采用分步实施方式,首批征税对象主要是独栋商品房、高档住房等,其他的后续会根据情况适时、逐步纳入征税范围。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