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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个人佣金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会计财税郡2023-11-19

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报酬方作为扣缴义务人为其办理预扣预缴纳税申报。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扣除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40%预扣率。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减除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是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按照收入的20%扣除。同时需要注意,这里的收入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同时纳税人承担的附加税费可以作为扣除项目从收入中扣除。

举例:

张某给甲公司介绍一笔业务,取得佣金收入30000元(含税),张某到税局**,缴纳增值税297.03元,附加税费20.80元。甲公司需要扣缴多少个税呢?

收入=30000-297.03-20.80=29682.17元,预扣预缴个税税款=29682.17×(1-20%)×30%-2000=5123.72元。

个人取得佣金收入,到税局代开劳务发票时,税局代扣代缴下增值税和附加税费部分,但是个人所得税需要由支付报酬方进行扣缴申报。

需要注意,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虽然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但是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与一般的劳务报酬预扣预缴方法不同,采用的是累计预扣预缴法,即同工资薪金所得采用同种预扣预缴计算方法。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款=(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