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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持有资产3类减值方法,以及不同资产计提减值是否可以转回?

财税会计财税郡2023-07-08

企业持有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应收账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持有待售资产等相关资产,减值的确定方法主要分为三类:基于可变现净值的减值、基于可收回金额的减值以及基于预期信用损失的减值。那么不同资产分别按照什么方法计提减值,计提的减值又可否转回呢?

基于可变现净值的减值

基于可变现净值的减值主要针对的是存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期末存货采用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存货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先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这里的售价签订合同的,优先以合同价,没有签订合同的,以市场售价。

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分录与计提分录相反。

基于可回收金额的减值

对于企业持有的长期资产,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成本模式核算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同形成的商誉等资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可回收金额时,计提减值准备,且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一般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再进行减值测试,而商誉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减值测试。

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即出售和使用两种情况下,站在理性经济人的角度,选择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现值的较高者。

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并将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