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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暂估入账8大高频问题

财税会计财税郡2023-04-17

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增值税抵扣凭证尚未取得,可以先暂估入账,等到确定发票时,再红冲原分录按照发票中的金额以及增值税税额重新入账。实务中,对于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会面临一些涉税问题,今天统一回答。

1、暂估金额含增值税还是不含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的通知>》(财会2016年2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等已经验收入库,到尚未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且未付款的,应按照货物清单或合同协议价款暂估入账,增值税进项税额无需暂估。即对于一般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其增值税计税方式为简易计税方法,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暂估入账时,以含税价暂估入账。

以购进货物为例,暂估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暂估

贷:应付账款——暂估

收到发票时,红冲暂估入账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暂估(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按照发票上的金额和税额重新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暂估入账的商品实现对外销售,需要结转成本吗?

暂估入账的商品,已经对外销售,依然未确定发票的,先按照暂估金额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暂估

贷:库存商品——暂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