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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扣税20%到底能不能退?

财税会计财税郡2023-04-10

兼职取得的收入由支付报酬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的20%个税,等到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若当年度预缴的税款大于实际年度应缴纳的税款,则可以申请退税,若当年度预缴的税款小于或等于年度应缴纳的税款,则不能退税或涉及补税。

兼职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报酬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报酬时为其预扣预缴税款。由于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范畴,综合所得是按年计征,分期或分次预缴,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劳务报酬所得是按次预缴,预缴时计算方式以及适用的税率表与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的方式和税率表均存在差异,且综合所得除了劳务报酬所得以外,还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汇算的时候,这四项所得均要并入综合所得一并计算年度应缴纳税款,这就会导致预缴的税款和实际应缴纳的税款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存在不一致,就会涉及到补税或退税。

兼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预缴税款时,预扣税款计算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减除费用

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为每次收入的20%。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率表如下:

即当每次扣除减除费用后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时,预扣率为20%。至于扣除的20%的税款到底能不能退,需要看并入综合所得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