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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29

兼职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虽然名为“兼职工资”,实务工作中,兼职取得的收入,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二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若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存在任职受雇关系,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若签订的属于劳务合同,或纯按次、按项目收取的报酬,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均属于综合所得的范畴,综合所得的征税方式为按年计算,按期或按次预缴,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由任职受雇单位在支付工资时,为其预扣预缴税款。需要特别注意,存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存在基本费用(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重复扣除的问题,基本费用扣除一年仅能扣除一个6万元,不得重复扣除,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预缴阶段多扣除的基本费用需要调增,大概率会面临补税。

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报酬方支付工资时,为其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扣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为收入的20%。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即每次收入扣除减除费用后的金额,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