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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偿金收入需要缴纳个税吗?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22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金,具体是否缴纳个税,需要看补偿金的数额,一定范围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一定的范围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与用人单位由于某些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以及其他补助费,被称为“一次性补偿金”。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金,需要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进行比较,给予的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无需并入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即纳税人取得一次性补偿金收入的时候,生产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未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单独计算并缴纳税款,超过部分也无需并入综合所得,无需参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不存在预缴,不参与汇算,一次缴纳完成纳税义务。

举例:

张某2022年4月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20万。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4万元,张某需要缴纳多少个税呢?若张某4月份除了取得20万的一次性补偿金收入,还在新任职受雇单位取得1万元的工资,需要与这20万的一次性补偿金合并计税吗?

张某取得20万元的一次性补偿金无需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税,20万的一次性补偿金收入单独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