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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合同负责和预计负责的3大区别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16

合同负责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新增加的会计科目,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预计负责与或有事项相关,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1、两者的含义以及核算内容不同

“合同负责”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款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合同负责”以合同为前提,强调合同履约义务,而并不强调款项是否收到。这也是“合同负责”和“预收账款”的主要区别,预收账款不以合同履约义务为前提,但是以预收到款项为前提。

“预计负责”核算企业因或有事项可能发生的负责,当或有事项满足一定条件时,账面上就需要确认“预计负责”。

因或有事项可能发生的负责,包括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义务以及固定资产或矿区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负责。

满足三个条件的或有事项就需要账面上确认预计负责,一是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是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发生的可能性大于50%,小于等于95%)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是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两者虽均属于负责类科目,但其本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