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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最近有朋友咨询,自己现在名下有一家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想再投资建立一家公司,是自己以股东身份设立,还是用原公司以法人股东设立更划算呢?我们从税务角度分析一下,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以及相关涉税问题。

一、分红

自然人股东从企业获取的分红,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自然人股东从非上市公司获得的分红,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缴纳个税。对于取得的上市公司的分红,有相关优惠政策,持有期间≤1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个月<持有期间≤1年的股票获得的分红,暂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有期间>1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人股东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借款

1、 投资者向被投资单位借款

自然人股东向被投资企业借款,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既不归还又没有用于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视同分红,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税。

法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借款,只要不涉及转移利润,企业之间借款不受时间限制,不视同分红,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就可以了,不涉及税费问题。

2、 被投资单位向投资者借款

被投资企业向自然人股东免息借款不涉及税费,如果约定了需要支付利息,那么自然人股东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税率计征个税。

被投资企业向法人股东借款,未取得利息收入,不发生纳税义务;约定利息取得利息收入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25%企业所得税;还要按照贷款服务,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除此之外,还会涉及到一税两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一税两费的计税依据为相应的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