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网

首页 > 金融财经 > 财税会计

财税会计

股东无偿借款给企业,存在税务风险吗?

财税会计财税郡2023-08-30

实务中,企业生产经营缺资金,经常会发生股东借款给企业的情况,那么股东无偿借款给企业,存在税务风险吗?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法人股东无偿借款给企业,增值税方面需要视同销售,按照提供贷款服务(税率6%)缴纳增值税。自然人股东无偿借款给企业,不存在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风险,由于无偿,并没有取得利息收入,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自然股东而言无偿借款给企业,虽然无需缴纳税款,但站在税务稽查的角度,并非不存在税务风险。

首先站在税务稽查的角度,自然人股东经常性的无偿借款给企业,且企业累计尚未清偿股东的借款余额较大(一般情况下,其他应付款占营业收入比值超过30%,就会被税务机关预警),税务机关会有这样的疑问,企业为什么总是缺钱,股东为什么总是借钱给企业,股东收入哪里来的,企业有没有分红,分红有没有扣缴20%分红个税,若企业长期不分红,或者企业常年亏损无利润可分,就会引起税务机关认为企业存在账外经营,隐瞒收入两套账,股东私人收款的问题。一旦税务机关有了这种怀疑,在大数据的比对下,开展稽查就会暴露企业的不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