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网

首页 > 金融财经 > 财税会计

财税会计

差旅费津贴涉税风险要点及注意事项

财税会计财税郡2023-06-29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差旅费津贴可以凭差旅费报销单税前扣除,同时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无需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务操作中,发放的差旅费津贴由于没有相关资料佐证其真实发生,或通过差旅费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工资偷逃税款等不合规操作,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务风险。

实务中,为了降低差旅费涉税风险,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1、企业要制定包含具体差旅费津贴标准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要做到有制度可依。税法及税务机关并未规定差旅费津贴的具体标准,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不属于纳税人工资、薪金项目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虽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标准,但企业在制定差旅费津贴具体标准时也要满足合理性的要求,金额过大,涉嫌变相发放工资,偷逃税款。具体标准可以参考财政部对国家公务员制定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的标准,具体可以根据员工级别设置差别标准,比如普通员工100元/天,主管200/天,经理300元/天,总经理500元/天。

2、佐证员工出差的相关凭证,比如来回火车票、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过路过桥费发票、酒店住宿费发票、餐饮费发票等。差旅费津贴=每日标准×出差天数(车票上有时间佐证出差时间及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