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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不缴纳残保金?

财税会计财税郡2023-04-19

国家征收残保金的目的并非为了收费,而是国家为了保护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权和劳动权,促进残疾人平等就业而采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制度,企业按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是其社会责任的体现,未按照法定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就需要缴纳残保金,那么具体哪些情况下,无需缴纳残保金呢?

1、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残保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这里的缴费主体,实务中,也存在不少个体工商户,并未聘用外部员工,以家庭成员为单位进行经营活动,其规模较小,无需缴纳残保金。

2、在职职工总人数不超过30人(含)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根据《财政部 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年18号)文规定,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同时,《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该政策是2022年12月31日到期,但《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将该政策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023年,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享受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

3、按要求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无需缴纳残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