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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房屋租赁税费怎么计算?

财税会计财税郡2023-04-19

房屋租赁主要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以及所得税。所得税根据出租方是法人公司还是个人,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对外出租房屋,分为出租非住房(比如商铺、办公楼)和住房。个人对外出租非住房,需要按照不含税租金收入缴纳5%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建税根据房屋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或镇的税率为5%,市区县城镇以外地区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为2%。房产税适用从租计征方式,以不含税(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印花税以租赁合同不含税(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照“租赁合同”税目,适用千分之一税率。个人所得税方面,以不含税租金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涉及税款计算公式:

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租金收入×5%=含税租金收入÷(1 5%)×5%;

应缴纳附加税费合计=增值税税额×附加税费率(以市区为例,7% 3% 2%=12%);

应交房产税=不含税租金收入×12%;

应交印花税=不含税租金收入×0.1%;

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租金收入-扣除费用,这里的扣除费用包括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包括城建税、房产税、附加税费以及印花税)、转租情况下向出租方支付和租金和增值税税额、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以800元为限)、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为800元,超过4000元的,按照20%扣除)。

个人对外出租住房,与个人对外出租非住房,主要区别在增值税税率、房产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以及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