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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

我国历史上哪个朝代的人喜欢吃蝙蝠?历史上的野味

民俗文化佚名2022-12-19

如今喜欢吃野味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了,不过野味难得,非常难得,而且往往都是现杀的,非常的新鲜。而那些付得起前的老饕们要的就是这份享受和面子。吃野味有着很多种好处,吃什么补什么。秃顶?吃山鼠肉;精力不振没精神?吃猫;眼睛不好?吃蛇;一挨枕头就想睡觉?吃鹿鞭。有这么多好处,当然不容易禁止,何况吃野味在历史上,就是一件平常事,如今不论是以何种态度吃它,也不过是历史的延续,历史上爱好野味的,也不只有广东人。

周天子有一支专业的厨师队伍,由天官大宰、小宰、宰夫,和膳夫及其手下20种职官组成,总计约2000多人。这些职官包揽了与饮食相关的所有工作,这其中就包括寻找和制作野味。周天子的菜单上,常常出现雉、鹑、鷃、麋、鹿、獐等野味,这些统称为好羞。所谓好羞,是指是指合于时令的,当季可以获得的新鲜食材。这些食材,往往是诸侯们进献的,越国在周成王时期就送过娃娃鱼,而南方的越裳氏则进贡过白稚鸡。九州之地中,尤以扬州、荆州、青州的诸侯送得多。

周天子自己还圈了地,名为“囿”,有提供食材的功能,每年庙祭的牺牲,大多是在囿中围猎的,只见周宣王左手一抖,射中一头野猪,又一抖,射中一头野牛,心里很美,陪猎的诸侯们也纷纷唱起了歌,于是有了《诗经·小雅·吉日》。有诸侯献,有兽人(职官名)、渔人、鳖人等职官围捕,有自家封地中捕猎所得,真是“野味满厨充嘉肴”,周代的各位天子,岂非都是野味爱好者。

春秋战国时代,野味爱好者更多,诸侯们纷纷享受起了王的待遇。郑庄公和母亲武姜不和,平定了亲弟弟段的叛乱之后,将她软禁在城颍。颍谷的一名官吏颍考叔想劝和二人,就找了个借口去面见郑庄公。什么借口呢?进献野味。

楚成王优待过逃亡中的晋国公子重耳,以国君之礼待他,当然是要回报的。他直接开口问重耳:“你打算如何报答我呢?”重耳毕竟是流亡在外之人,很会看人脸色,回答得很巧妙:“美女娇娃,玉石丝锦,您有的是;珍禽野味,象牙犀角,这是楚国的特产。晋国有的您都有,还都比我们要多要好,我还能有什么东西来报答您呢?”楚国人有多爱吃野味,看《楚辞》就知道。

秦王扫六合,吕相编《吕氏春秋》,提到天下什么肉、什么鱼最好吃,一口气列举了一大堆,有猩猩之唇,獾獾之炙、隽觾之翠、述荡之掔、髦象之约、鳯皇之卵、洞庭之鱄、东海之鲕……这些,都是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