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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战时政策的出台,加强审查制度,与帝国军的组建

人文历史佚名2023-03-04

1914年8月4日,当英国对德宣战之时,澳大利亚联邦议会矛盾重重。由于执政的自由党在参议院的人数不及工党的人数多,而众议院席位两党人数相当,因此两党常相互攻讦,法案多难通过,国家威信也因此降低。

19136月大选上台的领导约瑟夫·库克国家向议会提交了两项法案,并在众议院得到了通过,但被参议院否决,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宪法第57条的规定,如果众议院的法案在参议院遭到否决,或众议院无法接受参议院做出的修正案,三个月后众议院再次通过法案,参议院再次否决的话,澳大利亚总督可以同时解散两个议院。

19146月,库克国家要求澳大利亚总督弗格森爵士下令解散议会,重新选举。191495日,澳大利亚进行大选,工党大胜,在众议院72个席位中,工党占有42个席位;参议院的36个席位中,工党占有31个席位。于是工党受命组阁,1914914日,安德鲁·费希尔出任内阁领导

澳大利亚的审查制度在战前便已存在,新国家成立后立即着手加强审查制度。191482日,澳大利亚国务卿致函澳大利亚总督,提请注意《国防计划》的序言,其中规定了监督电报以及防止可能对敌人有用的新闻的发布。在整个战争期间,总部设在墨尔本的审查部门与伦敦的审查部门进行了全面合作,整个大英帝国的审查官员之间定期交换信息。

为配合战争的进行,费希尔新国家引入了一系列与战争管理相关的立法:《犯罪法》、《与敌人贸易法》和《战争预防法》。其中《战争预防法》最为重要,因为该法案赋予国家行政部门“确保公共安全和联邦防卫”权力。它在战时发挥了关键作用。《战争预防法》制定的六项条例为新闻检查制度提供了权力。

其中第一条规定,任何人发表、传播或试图获取有关船只或军队动向的任何信息,或有关军事或海军计划、工程或防御工事的任何信息,或可能直接或间接对敌人有用的信息,均属犯罪;第二条规定,任何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或通过任何行为或行动,在战争期间鼓吹或鼓励对大英帝国或帝国事业的不忠或敌意,均属犯罪。

第三条规定,散布虚假报告或发表虚假言论,可能会引起不满或公众恐慌,或可能干扰英帝国部队的成功,或可能损害部队的招募、训练、纪律或管理,均属犯罪行为。第四条规定,检查官授权的任何官员进入(如果需要的话)和搜查任何怀疑可能有任何含有有害内容的出版物的副本或任何可用于印刷此类内容的类型的场所,有权扣押此类材料,或按指示处置;第五条规定,任何人印刷或分发审查人员禁止的内容都是犯罪;第六条规定,禁止出版任何可能被推断为经审查人员修改、增加或遗漏的内容,或发表任何声明,表达禁止出版任何内容。

审查制度除了应用在管控新闻出版之外,还体现在对在澳大利亚敌国侨民的审查,在战争爆发后的前几个星期,澳大利亚国家便开始采取行动控制敌国侨民,并查明任何可疑行为。

1914810日,所有在澳大利亚的德国人都被要求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登记的个人信息。同时必须签署声明,承诺不会在战争期间采取任何有损于大英帝国的行动。一周后,英国对奥匈帝国宣战,审查的范围随即扩大到奥匈帝国的侨民。警方整理的信息被转交给军事情报部门,这很快成为“一次相当规模的特勤行动,几乎覆盖了整个澳大利亚”。

战争期间共6890人被拘留,包括84名妇女和67名儿童。在被拘留的人中约4500人在战争前居住在澳大利亚,约700人归化为澳大利亚人,另有70人出生在澳大利亚。总部和地区的审查官员人数相当庞大。共雇用530人,1918年,雇用的人数最多为187人;1914年,雇佣人数最少为124人。澳大利亚没有经历过对新闻自由施加的限制。

当审查制度开始运作时,许多人认为,正在对堡垒进行攻击审查制度在澳大利亚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与这个国家根深蒂固的习俗背道而驰”。但绝大多数的澳大利亚人表示支持,因为在这场战争中,每天有10万澳大利亚人在冒着生命危险。通过《战争预防法》等一系列法案,新国家在澳大利亚建立起一套审查制度并将整个国家纳入了战时轨道。

澳大利亚帝国军的组建

澳大利亚帝国军创立于19148月,至19214月正式解散,是澳大利亚联邦国家应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所组织的一支临时军队,区别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澳大利亚组建的澳大利亚帝国军,一战期间组建的澳大利亚帝国军也被称之为第一澳大利亚帝国军。由于《1903年国防法》的限制,澳大利亚帝国军作为一支全新的军事单位成立。澳大利亚帝国军是以公民士兵为基础,实行区域招募。

一战爆发前的澳大利亚军队

19世纪50年代,澳大利亚殖民国家开始意识到国防问题,但直到19世纪80年代,他们才认真考虑国防问题。在此之前,澳大利亚的军事防御主要依靠几个沿海堡垒、小而分散的英国陆军驻军,以及最重要的是英国皇家海军。此外,还有临时的地方志愿部队,这些志愿部队在英国即将进行某种远征或突袭时,将会被组建,例如苏丹战争、布尔战争,以及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直至1905年日本战胜俄国后,澳大利亚意识到需要一支数量相当的部队。几年内,澳大利亚国家考虑建立一个军事组织,该组织将由所有健全男性提供普遍兼职兵役制度的军事组织。

190431日,《1903年国防法》正式生效。该法律将澳大利亚军队构建为一支主要由公民士兵组成的部队,只能用于国内防务,明确否定了它的帝国角色190912月,澳大利亚联邦国家开始实行强制性军事训练,包括对在校男生进行强制性学员训练,所有1825岁的男性都应注册并参加每周一次的检阅和短期年度军事训练营。

1911年至1912年,澳大利亚开始了普训时代。澳大利亚男子在他们十几岁时便成为受训学生,一旦计划成熟,士兵将在部队服役14年,直到26岁时最终退出现役。同时,澳大利亚联邦国家建立了一个制服工厂和一个小型武器工厂,并开始从英国购买现代野战火炮。

此外,还开办了皇家军事学院,以培养更多的常任军官来管理、训练和加强民兵力量。由于这种扩张,国防开支从19091910年的961732英镑上升到19131914年的2761997英镑。至19146月,澳大利亚军队共有45645名各级官兵,大多数是年龄在18岁至21岁之间的年轻男子。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军事准备是为了澳大利亚的本土防御,而澳大利亚联邦国家以及在此之前的殖民地国家都担心卷入英国频繁的殖民冲突。在1902年的帝国会议上,澳大利亚联邦国家首任领导埃德蒙·巴顿告知伦敦,虽然澳大利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被英国依靠,但在和平时期,不会维持任何澳大利亚军队用于澳大利亚海岸以外的“帝国防御”。《1903年国防法》明确禁止向海外派遣任何澳大利亚军队,除非他们明确自愿参加。

这不能证明澳大利亚联邦国家具有孤立主义色彩,而是说明了澳大利亚基于自己的实力,避免卷入英帝国频繁的殖民地战争。布尔战争后,澳大利亚联邦国家开始更认真地与伦敦讨论防务合作与协调,而两次摩洛哥危机和波斯尼亚危机加速了这一进程,澳大利亚联邦国家和英国国家都意识到在欧洲爆发一场大战并非完全不可能。

1907年的帝国会议上,澳大利亚国家同意组建帝国总参谋部,以帮助协调自治领的军事力量,澳大利亚联邦国家命令部队使用与英国军队相同的训练手册、组织原则和装备,以便在战争中能够兼容。

1909年和1911年的帝国会议达成了进一步协议,这些原则被建立和完善,以便在大战爆发时,帝国的军事力量能够更容易合作,有效地组建一支单一的帝国军队。1912年底,新西兰军队的英国指挥官亚历山大·戈德利少将访问澳大利亚,除其他事项外,讨论了如何建立一支联合远征部队。澳大利亚军官西里尔·布鲁德内尔·宾汉姆·怀特起草了一份计划。

该计划初步勾勒出了一个潜在的澳大利亚与新西兰联合师的创建,前者提供1.2万名士兵,后者提供6000名士兵。因此,如果爆发大规模战争,澳大利亚军队会扮演两种角色:提供一支远征军,在英国控制下服役,以及建立一支较小的部队,进行本土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