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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赤斤家族与平滦路的渊源有多深?对平滦路的管理措施是什么?

人文历史佚名2023-02-28

窝阔台汗丙申年将平滦路一万余户封赐给斡赤斤,但斡赤斤家族与平滦路的渊源要比五户丝分封更早一些。而有关斡赤斤家族治理平滦路,最重要的两个人便是塔本和鲜卑仲吉。这两个家族代替斡赤斤家族管理平滦路时间较长,甚至延续至斡赤斤家族丧失对于平滦路的统领权力。

塔本家族对于平滦路的管理

根据相关史料的记载,塔本家族在平滦路世袭专权至乃颜叛乱之后,可见该家族是斡赤斤家族治理平滦路的重要倚仗。

塔本出任平滦路

塔本,出身伊吾庐氏,早期曾跟随成吉思汗四处征讨。后“复从围燕,征辽西,下平滦,白霫诸城”。此次的军事行动应当就是成吉思汗八年(1213)兵分三路对金朝采取的军事行动,其中哈撒儿和斡赤斤带领左路军攻取平滦、辽西等地。

则塔本应在斡赤斤的率领下进入了辽西地区。在此次军事行动中塔本以劝诫勿妄杀获得成吉思汗的赏识,进而“赐金虎符,俾镇抚白霫诸城,号行省都元帅,管内得承制除县吏,死囚专决”。由此可见,塔本在白霫诸城,基本上掌控了整治吏治以及专擅生杀的大权。

后徙治兴平(即平滦路)。有关塔本调任平滦路的时间,《元史·塔本传》并未言明,只说“久之,徙治兴平”。但是笔者在翻检史料的过程中,有幸发现了记载于《永乐大典》中的《大元故平州路达鲁花赤行省万户赠推诚定远佐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营国公谥忠武塔本世系状》,这其中记载了自塔本始,祖孙三代的相关事迹。

碑文成书于延祐三年(1316)十二月,其中记载了众多《元史·塔本传》遗漏的细节,是研究塔本家族的重要史料。在《塔本世系状》中写道,“朝廷遣使与公(塔本)至平州,以公为行省都元帅。岁庚辰九月也”。这其中提到的庚辰九月,即成吉思汗十五年(1220)九月。由此可知,塔本调任平滦路的时间为元太祖十五年。

塔本甫一到达平滦地区,便着手治理由于连年战火导致的民生凋敝等问题,“不一二年”便成效显著。因而庚寅年(窝阔台汗二年,1230)大汗下令中山、平定和平原隶行省。其具体措施为,“出己马以宽驿人;贷廉吏银,其子钱不能偿者,焚其券。农不克耕,亦与之牛,比岁告稔,民用以饶”。

从此段记载不难看出,塔本对于平滦洲的治理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第一,管理驿站。用自己的马来充任驿马的举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站户的困难,帮助站户安定生活,防止他们为逃避站役而进一步逃亡为流民;第二,贷廉吏银给民众。

这种由官方借贷以保证当地民户更好的投入生产生活的方式,在历朝历代均有先例可循,是当政者安抚的地方的重要手段之一;第三,塔本赴任平滦洲后,最重要的任务便是劝课农桑,恢复农业生产以便进一步稳固民众情绪,抑制流民。除去官府出借廉吏银外,还为耕农提供耕牛等重要的务农工具。这样的举措帮助当地民众得以休养生息,从而民户迅速增长。

不仅如此,塔本到平滦后,得知“郡中每岁出金四百定,比他郡特重,公力言于朝廷,得减五十定”,而这也进一步减轻了当地民户的负担。这些举措使得平滦路从一开始的“户止七百”,发展为“不一二年,乃至万户”。可见塔本对平滦地区的治理成效十分显著,而这也基本符合斡赤斤丙申年受封平滦路的户数。

之后塔本一直留任平滦路充任兴平行省都元帅,直至“癸卯立春日”以疾卒。癸卯年为窝阔台汗十五年(1243),由此推断,从斡赤斤于窝阔台汗八年(1256)受封平滦路之时,塔本作为地区最高地方行政长官,帮助斡赤斤家族管理平滦地区。其在任时间为窝阔台汗八年到窝阔台汗十五年,任8年。

塔本家族世袭平滦路管理

塔本逝后,其子“阿里乞失帖木儿,嗣父职,为兴平等处行省都元帅”。阿里乞失帖木儿在任期间,“遵先政,兴学养士,轻刑薄徭”,并且御下极严,“虽同僚不敢私役一民”。在继续施行宽政养民,善待儒士的基础上,阿里乞失帖木儿还参加了征伐高丽的战争。

因阿里乞失帖木继任平滦路的时间是在窝阔台汗十五年,因此阿丽乞失帖木儿参与的征伐高丽的时间应在窝阔台汗之后,而这次的军事行动极有可能是阿里乞失帖木儿代表其封建领主斡赤斤家族参与的一次军事行动。根据记载,阿里乞失帖木儿卒于丙辰岁,即蒙哥汗六年(1256)。由窝阔台汗十五年(1243)继任,至蒙哥汗六年病逝,阿里乞失帖木儿在任兴平等处行省都元帅共计14年。

阿里乞失帖木儿继任者为其子阿台。丁巳年(蒙哥汗七年,1257),“宪宗命阿台为平滦路达鲁花赤”,这是塔本家族首次出现“达鲁花赤”这一职位。蒙哥汗七年,“适罢行省为平滦路总管府”,这一记载虽不见于《元史·地理志》的记载中,但其内容具有重要的意义。

将“兴平等处行省”改为“平滦路总管府”,将塔本家族世袭的“都元帅”改为“达鲁花赤”,这表明了在大蒙古国地方行政建制的不断完善之下,平滦路失去了其原有的作为军事职能而存在的地方建置,逐渐转化为普通的地方行政区划,进而达鲁花赤取代都元帅成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而塔本家族也顺势成为代表领主斡赤斤管理平滦路的达鲁花赤。

阿台到任后,继续前任者的既定措施,“请蠲银、盐、酒等税课八之一,细民不征”。通过继续减免课税的方式以达到让民众稳定农业生产,休养生息。不仅如此,阿台在元世祖时期“置甲乙籍,籍民丁力”,进一步细分当地民户的户籍,方便课税的确认。并且阿台也承担着向封王供给钱粮的义务,世祖时期“诸侯王道出平滦,供给费银七千五百两”。

同时,阿台在“基层福利”方面也政绩颇丰,“岁饥,发粟赈民,或持不可,阿台曰:‘朝廷不允,愿以家粟偿官。’于是全活甚众”。阿台发家粟赈济灾民的举动不仅保全了灾民的生活,因之人口的多寡与宗王的权益有直接的联系,因此阿台此举也间接保护了斡赤斤家族的既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