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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壁鸠鲁学派对理性平等观的看法,以及不同哲学时期理性的绝对性

人文历史佚名2023-02-17

“理性”的平等观带来了种种理论难题,如抽象、对自身的反噬以及消极性等问题,伊壁鸠鲁学派的平等观正是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上,对理性平等观实现了理论转向。

伊壁鸠鲁学派的平等观不基于“理性”,而基于“原子论”。在原子论基础上,伊壁鸠鲁学派主张理性来自感觉,并未将“理性”看作支配一切的存在,并且伊壁鸠鲁学派基于原子的偏斜运动,赋予了原子个体性、偶然性的特点,突破了原子直线运动式的必然性漩涡。

此外,原子的偏斜运动还为伊壁鸠鲁学派的社会契约思想中所包含的富有主动性的平等观念提供了理论辩护。正是在原子论的基础之上,伊壁鸠鲁学派实现了对理性平等观的理论转向。

基于“理性”的平等观产生的理论难题

自早期自然哲学时期以来,平等观念就处在“理性”的范式之中,它虽然赋予了平等观念独特的价值,但这种理性的平等观使得平等观念体现出了三方面问题:平等观念的抽象、对自身的反噬以及消极性的问题。

理性的绝对性导致平等观念的抽象问题

理性的绝对性意味着摒弃感性,惟尊理性。从自然哲学时期到古典哲学时期,再到伦理学时期,理性的地位直线上升,它不仅取代了传统宗教神的绝对地位,还从人的本质规定性中排除了感性的存在,获得了至高的地位,反映了理性的绝对性和无条件性。

理性的绝对性推动着哲学向抽象水平更高、逻辑性更严密、理论更加体系化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哲学的前进,但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平等观念却伴随着理性的发展,成为以理性的平等为主要特征的抽象的平等,在这种抽象的平等之中,平等不仅丧失了社会现实的规定性,还丧失了对平等的主体——人的关怀。

自然哲学时期理性的绝对性

从对世界的本原持物质性看法的伊奥尼亚哲学开始,人们就开始利用抽象性的思维对变化的宇宙进行哲学思考,他们认为宇宙虽然变动不居,但宇宙的始基——本原却是万古常在的。

显然,人们从神话世界走进哲学世界离不开抽象的、理性的思维的发展,但是人们认为将变化的宇宙归结为某些不变的本原是不够的,不足以概括宇宙的本性,所以赫拉克利特在不变的本原之中加入了“逻各斯”,他认为,宇宙万物的本原虽然是“火”,但是宇宙万物之中却贯穿着“逻各斯”,这逻各斯使得“火”按一定比例燃烧亦按一定比例熄灭,在赫拉克利特那里逻各斯已经暗含了理性的绝对地位、理性的绝对支配作用以及感性的虚位。

因为在赫拉克利特看来逻各斯“永恒地存在着”“统治一切”,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虽然含义颇多,但其一般意指“万物必须依据的和遵守的尺度和比例、普遍原则或必然性有时也指普遍理性”,逻各斯作为“理性”的代名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逻各斯体现出的是理性的至高与绝对,有些人能够认识逻各斯理性并按其生活,有些人不能认识逻各斯理性并按自己的意志生活,所以在能否认识逻各斯并按逻各斯来生活这一标准下,人们被分为了哲人与民众。

前者清醒是理性的化身,后者沉睡是不明理性的,二者的生存状态因“理性”而相互对立,并且产生了他们之间的不平等,因为“对于醒着的哲人而言,当然只有一个普遍的世界,那便是自然的世界,逻各斯的世界;对于浑噩的民众而言,他们并不享有这样一个普遍的世界,他们生活在自己的‘洞穴’之中,生活在洞穴之中似乎成了民众的命运

赫拉克利特赋予逻各斯理性以绝对的地位,统治一切,表达出了人们基于能否认识并实践逻各斯理性而产生的不平等的平等观念,这是一种抽象的平等,为古典时期理性的平等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此外,理性的绝对性使平等观念变得抽象,在对宇宙的本原持数学主义形而上学观点的哲学家那里得到了呼应,譬如在毕达哥拉斯学派那里,他们认为无形的“数”是宇宙的本原,将平等归结为数量上的平等或是均等,认为“友谊就是平等”,这种平等意即“不要视任何东西为自己所独有”“他的门徒们就将他们所有的东西放在一个柜子里,一起使用”,是指“友谊是平等的一种状态”,体现的是一种数量上的平等享有,是他们主张的宇宙和谐的必然要求。

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平等是数量上的平等,同样是在“理性”的基础之上对平等的本质进行的抽象化处理,而他们将“二”看作不平等的源泉,提出平等是数量关系上的平等,同样将平等观念归于理性领域的平等。这是理性排除感性,作为世界的主宰带来的结果,平等观念建之于上的最大特点是没有包含具体的社会内容,只是“理性”自顾自的单纯演绎,其后果必然是平等观念的抽象化。

古典哲学时期理性的绝对性

自然哲学时期哲学家们已然奠定了“理性”的重要地位,而由于他们关注的是宇宙的本性,没有将眼光放在人与社会,所以他们并没有明确提出基于人与人关系范畴的平等观念。但他们为理性的平等奠定的思维范式却深刻的影响了古典时期人们的平等观念,使得古典时期的平等观念仍然沿着理性的平等而前进。

苏格拉底为古希腊开辟了一条理性主义的道路,正如黑格尔所指出的,苏格拉底用“‘认识你自己’代替神谕,人的自我意识、理性是能够明辨是非识别善恶的,应该将传统的法律、宗教、道德都交由理性来审查批判”在苏格拉底看来“‘人’是理性的人,以智慧和知识为其本性。人应当凭借理性正确认识自己,并且在理智活动中确立坚实稳固的道德价值和整体和谐有秩序的社会生活准则。”正是苏格拉底将人的本性定义为理性,所以他“将感性的人的本质规定性中分离,为哲学本体论所拒绝”。

基于排除了感性之后显现出的理性的绝对性,苏格拉底认为“智慧和知识能力是人人皆有的天赋本性”,指的就是人们在理性和理性能力上的平等、人的本性的平等。也就是理性的平等,这种平等是抽象的没有社会内容的平等,是抽象的平等观念。苏格拉底之后的柏拉图则将这种抽象的理性平等进一步发展,主张建立在理性之上的个人的“正义的平等”以及城邦的“正义的平等”。

对于个人的“正义的平等”,柏拉图认为“根据一种律令”灵魂被被分为九流,只有灵魂过上一种公正的生活才能上升到较好的一级,而灵魂是由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组成,理性是最优的,只有当理性主宰灵魂,灵魂方能走向善成为正义的灵魂,进而过上正义的生活,成为高一级的存在。

对于城邦的“正义的平等”,柏拉图认为国家分为统治者、卫士和工农群众,他们的划分是神在铸造他们时加入了金、银、铜而形成的,城邦如若想成为正义的城邦,卫士和工农群众必须严格服从统治者的统治,他们各司其职各安其分就是正义,体现的是一种不平等的思想,这种不平等的观念同样也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或者说理性是柏拉图论证其不平等的平等观念的基础所在,没有理性的先天存在以及理性对城邦、人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就没有柏拉图的平等观念,这种建立在理性之上的正义的平等同样是抽象的,是没有社会内容的平等。

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他的平等观念主要在分配正义中得到阐发,他认为平等就是平等地对待平等的,不平等地对待不平等的,而划分人与人“平等的”和“不平等的”的标准就是每个人抽象的理性或是抽象的德性,人的现实的实践被忽视,是一种抽象的平等以及不平等,没有具体社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