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网

首页 > 文化教育 > 人文历史

人文历史

意识形态的定义是什么?马克思以及其他思想家对意识形态的理解?

人文历史佚名2023-02-10

意识形态最初只是一个学术概念,产生于18世纪,但在20世纪中期以来,却成为了一个承载着极为丰富的内涵和思想概念。

曾经一次次被宣告终结,又历久弥新,稳定地连接着国家与社会中理论与实践的桥梁。意识形态极为夸张的丰富内涵和繁杂多样的用法。甚至到了言人人殊的境地,这既说明了意识形态对于各个学科,各个领域的强大影响力,也说明了人们对于其价值判断和理论理解的混乱。

当代美国领域对“意识形态”这一概念的主导性应用,例如认定“意识形态”是独有的,具有贬义色彩的,这种宣传伴随着大众传媒铺天盖地的报道和转载更引发了概念和内涵的混乱。"这种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西方学者,尤其是思想传统以外的思想学者对这一词汇的使用极为审慎,甚至跳过这一总体性概念不提,而是选择以“观念”、“思想”、“哲学”、“宗教活动”等更为狭窄和准确的术语来进行讨论,以保证论述的合理性。

“意识形态”一词最初是由法国思想家德斯杜特·特拉西创立,是由希腊语中的“理念”和“逻各斯”合成的新词。他意图以认识论为基础,建立一个“观念科学”的学科体系。基于对观念的自然起源进行研究,从而建立起一个作为观察和认识客观世界的观念尺度与科学标准。可以明显看出,“意识形态”最初的概念带有一种明显的启蒙运动的理想,包括对于理性认识的理想和人类理性自决的理想,后来的思想家对干意识形态的否定,一部分也缘干这种。对于意识形态概念本身理性倾向和相信人类能够自觉创造历史的否定。

之后对于“意识形态”概念的讨论无论如何也无法绕开马克思的论述,甚至可以说,当代对于意识形态讨论和使用达到如此混乱和充满歧义的地步,也是因为部分思想家和人文学科研究人员在某种观念的驱动下,想要刻意绕开或是批判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观点和论述所致。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奠定了“意识形态”概念的基本内涵和分析模式。由此我们可以将每一个时代,每一个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观念系统看作是意识形态,马克思和恩格斯主要从三种层面上认识和论述意识形态。

首先最为重要的是社会学层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系统化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重要部分,是对于经济基础的反映并由经济基础所决定。他明确指明了人和社会的思想意识和社会结构之间具有一种深层的内在联系。在这种深层的联系之上,意识形态又存在着认识论和价值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