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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安肃军官员的职责是什么?安肃军区域发展如何?

人文历史佚名2023-02-10

宋初为解决藩镇武将专权的问题,乾德初年并置通判于各州军。行军政、户口、赋税、钱粮以及诉讼案件之责。

其中,大郡设置两员通判,其余各置一员。通判安肃军作为安肃军副贰最早置于何时,史料中无明确记载,只《续资治通鉴长编》载:“军监则有判官而无通判。”但是安肃军为沿边要冲之地,“边要之地,或户口繁多,亦置通判,以京朝官充。”因而,虽有判官,同时也设有通判,并置一员。

由于缘边州军以武臣任知军,知军与通判皆可参与处理文书往来,王会敏在《北宋时期边境管理制度研究》一文中,对于任通判官员的资格作了分析,当沿边知州军为武将的情况下,往往置通判时,会择选朝官与举进士之人,目的是为了填补武将为守的不足。

安肃军长官的属吏是为幕职官,其主要负责协助治理军政,分案处理事务。掌管办理签署公文、簿册之事。宋初,“凡员数多寡,视郡小大及职务之繁简。”在幕职官的择选上,就要求其文化资质。景德二年(1005)十二月十八日,宋真宗关于河北缘边长吏推选幕职官的问题作了改变

仁宗天圣二年(1024),时任河北缘边安抚都监的张炎成上疏,保州、安肃、广信军等地为最前沿地带,要求其在接收辽国官方文书时,要以文字答复,并简单地复述人物及事件。于是,同年二月丁亥,仁宗诏令:“雄霸保州、广信安肃军皆被边之地,与契丹移文往还,其幕职官并选进士出身人。”明文规定安肃军等缘边州军属官的择选,要以进士出身的文臣充任,以此能更好的处理文书。

安肃军作为军镇,其官员职责有一定的侧重性,除了推动地区发展外,职责更多体现在御辽、边界治安方面。安肃军官员抵御辽军侵扰,打击间谍,维护地方安定,也为后期区域发展提供了保障。

安肃军官员有保护地方百姓、维护当地治安之责。由于安肃军处于宋辽边境地区,时常发生军事冲突,安肃军长官积极备战,以稳定地方秩序。“前年戍黑卢口,复与敌战,为所获,于是脱身来归,因擢任焉。”北宋禁止边民越界进入辽境,沿边地区的知军有职责将边境问题上报朝廷。

真宗景德二年(1005)六月,安肃军地区所领边民,擅自闯入辽朝易州地区,易州官吏将其送回。并晓谕边臣,如若边民再擅闯境内,则将其执送至北宋朝。因而,在辽国归送边民之后,北宋朝也拿出同等诚意。在宋辽交界地带,辽人有时会潜入宋境劫掠,北宋沿边官员有保民守土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