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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朝的各个时期,驻藏大臣的制度溯源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人文历史佚名2023-02-06

当前学界对于驻藏大臣的选任,主流认识是以雍正四年(1727)僧格、马喇赴藏为设置驻藏大臣之始,如乾隆朝《理藩院则例》中《西藏通制·设官》具体记为“(雍正四年)应遣大臣前往,驻扎照看。其大臣更换皆由特简”。

部分学者还将驻藏大臣追溯到了康熙四十八年(1709),《清朝续文献通考·西藏职官考》记为“驻藏大臣设于康熙年间,本系一员。雍正时增帮办大臣,原以一人出巡,一人驻守”。

如果对比藩部整体驻防办事大臣制度来看,就会发现驻藏大臣的制度溯源应首先从武职属性较强的地方驻扎大臣或副将军开始,这一时期皇帝特简成为驻藏大臣的主要任命方式。随着驻藏大臣发展成为西北两路驻防办事大臣体系之一员,除皇帝特简外,军机处开列也成为驻藏大臣选任的重要途径。

乾隆朝时期,《清会典》、《清会典则例》将驻藏大臣的官职属性理解为特简任命的钦差大臣的角色,并且将驻藏大臣作为理藩院派出机构的一种长官。如《乾隆朝大清会典》将驻藏大臣置于理藩院典属清吏司的机构长官中,如“西藏大臣二人、司官一人、笔帖式二人”。

再者,乾隆初年,清代官方政书是将驻藏大臣理解为具有较强武职属性的地方驻扎大臣,因此在笔帖式的换任与派出上,曾参酌部院与喀尔喀蒙古副将军的随印笔帖式,驻扎库伦司官,哈密、瓜州以及西宁办事大臣笔帖式的派出。如《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进一步比对各部院、副将军随印笔帖式的更换,来强调驻藏大臣及其司员、笔帖式的相同派出性质与三年一更换

顺治初年,哈密于1696年已内附,1798年编旗设扎萨克。乾隆元年,清廷始设哈密提督、哈密总兵,控驭哈密驻军,至1759年始设哈密办事大臣。当时的哈密和巴里坤正是构成防御准噶尔的西线前沿,因此上述史料应指哈密汉城或满城中的其他驻防大臣而非哈密办事大臣,也能看出驻藏大臣初期较强的武职属性也间接影响到了笔帖式的换任。

至嘉庆朝时期,《清会典》、《清会典则例》对于驻藏大臣的理解已经发生了转变,即由钦差到常设,在养廉银和官员体系上侧重了西宁办事大臣—西藏办事大臣—回疆驻扎大臣在官员设置的连续性。

首先,从藩部整体驻防办事大臣制度来看,《嘉庆朝大清会典》在“派任”这一选任方式中,认为驻藏大臣与其他西北两路驻防大臣无异。如:“西北两路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领队大臣,西宁、库伦办事大臣、驻藏大臣,皆由钦派。”

其次,《嘉庆朝大清会典》又突出了西宁、西藏在武职属性上与直省制的不同,如“土司、甘肃、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统以总督、巡抚。西宁、西藏,统以大臣。”此后这一区分在《光绪朝大清会典》中又得到完整延续。在养廉银方面,《嘉庆朝大清会典事例》记载有新疆西路各处办事大臣借鉴西宁和西藏办事大臣的例子,如“乾隆二十五年议准,新疆西路各处办事大臣,照驻札西藏、西宁之例,给与养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