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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历史

古代侠客们成天带着一把刀没有人管吗?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16

我们都知道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现在中国人是禁止携带携带****和管制刀具的。不管到哪些。携带这些东西都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美国就不一样了,美国是允许公民携带枪的,一般的美国公民每个人身上都有枪,所以我们总是看到美国特别容易出现枪击事件。其实,在中国古代,一些侠客勇士都随身携带一把刀,这难道不犯法吗?随身携带管制刀具不犯法吗?具体的一起来看看吧!

经常有人问:“宋代七次颁布禁止私人藏有武器的法律,地域范围从京师扩展到全国,武器种类从兵器扩展到了老百姓生活日用的刀具,那么《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里面的人,怎么还敢拿着各种兵器到处跑?”

对此,敷衍的回答就是:武侠小说都是虚构的,认真你就输了。

但从史实的角度来看,必须指出,这个问题本身就包含了错误的信息:宋代并未在全国范围禁止“老百姓生活日用的刀具”。提问人很可能是受了一些文章的影响,才以为宋代大范围禁刀。比如“赵匡胤破天荒地给武器也加上了锁链。开国十年之后的开宝三年,宋太祖颁布了一条意味深长的法令:京都士人及百姓均不得私蓄兵器。”

还有一些讨论:因为北宋禁民间私藏兵器,导致“中国兵器铸造工艺落后于世界乃至失传”,也致使汉唐的尚武精神从宋代开始没落。

坦率地说,此说谬矣。因为若说政府禁止民间私藏兵器,那历代均如此,非独宋朝有禁令。顾炎武的《日知录》《日知录之余》“禁兵器”条,辑录有历代禁止私藏兵器的法律,略举几例:

王莽始建国二年(公元9年),即“禁民不得挟弩铠,徙西海”;

隋朝大业五年(609年),“民间铁叉、搭钩、柔刃之类,皆禁绝之”;

唐律规定,“甲、弩、矛、旌旗、幡帜”都属犯禁之物,不得私藏,“诸私有禁兵器者,徒一年半”;

宋朝的《刑统》其实抄自《唐律疏议》,也是规定“诸私有禁兵器者,徒一年半”;

明朝景泰二年,“禁广东、福建、浙江等处军民之家不得私藏兵器,匿不首者,全家充军,造者本身与匠俱论死,其知情者亦连坐之”,禁令更为苛严。

为什么隋唐宋明均有关于民间私兵的禁令,却单独认为宋朝的禁私兵“导致了尚武精神的没落、兵器铸造工艺的落后”?如果这不是出自对历史的不熟悉,显然便是心存偏见了。

宋朝尽管立法禁止民间私藏兵器——跟其他王朝一样,但这里的“兵器”,有一个限定,是指“甲、弩、矛、矟、具装等,依令私家不合有”,至于“弓、箭、刀、楯、短矛者,此上五事,私家听有”(《宋刑统》)。也就是说,民间私人是可以合法持有弓、箭、刀、楯、短矛的。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中,“孙羊正店”旁边就有一家武器店,有一个大概是顾客的人正在试挽一面大弓。显然,弓箭等武器是公开出售的。《水浒传》小说中,许多好汉都是带着一把朴刀走江湖的,因为朴刀也是民间可以持有的武器。

宋朝开国之初,太祖赵匡胤确实下过一条禁令:“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宋史•兵志》)但是必须注意,禁的同样是“兵器”,而不是一般民用武器,熙宁初年的《畿县保甲条制》可以证明:“除禁兵器外,其余弓箭等许从便自置,习学武艺”。

雍熙二年(985年),宦官何绍贞护送宫女至巩义永昌陵(宋太祖皇陵),再从永昌陵返回皇城,行至中牟县时,发现有几名平民模样的人“持兵行道旁”。何绍贞认为,这些人私带武器,必定是心图不轨。因此,命令随从将他们全部抓起来,“笞掠之。人不胜其苦,皆自诬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