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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的女性地位到底是怎么样的?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13

今天世界杯伊朗第一次允许女性进入球场看球,这时候大家才发现原来伊朗有这么多美女。可能很多人都还是觉得,伊朗的女性社会地位还是偏低,起码和中国的女性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差地别。但是近几年伊朗也慢慢放开了一些女性权利,很多以前不让做的事慢慢也都开始让女性参与。这次就给大家讲讲伊朗妇女的社会地位演变史,一起来看看吧。

伊朗妇女的社会政治地位与其它许多穆斯林国家一样,她们屈从于男人之下,幽禁在家室之中,其主要原因是伊斯兰教的影响。先知穆罕默德并不认为男女完全平等,他认为男人是维护女人的,因为真主使他们比女人更优越。妻子应当服从丈夫,满足丈夫。妇女要降低视线,遮蔽下身,不要炫露美丽。他还要求妻子们蒙上面纱等等。伊斯兰教法的权威性使得束缚妇女的种种习俗得以长期延续,直到现代,随着民主思想的传播,现代化运动的开展,伊朗国内领导人的更换,广大伊朗知识妇女的斗争以及伊朗的传统派与现代派力量较量的此消彼涨,伊朗妇女的地位开始出现一个曲折演变的过程。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巴列维王朝时期(1925—1979),霍梅尼时期(1979—1989)和1989年以来阶段。

1925年12月,礼萨汗夺取伊朗王位,建立巴列维王朝,伊朗开始进入一个由半殖民地走向政治独立、由分裂走向统一,由封建主义走向资本主义的重要历史阶段。礼萨汗在伊朗实行一系列旨在消弱伊斯兰教法影响、促进伊朗西方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在妇女问题上,也颁布了许多新的措施,妇女的地位因此也得到很大的提高。

在婚姻家庭方面。 1935年,伊朗实行新的《婚姻法》,把女子的最低结婚年龄提高到15岁(以前根据伊斯兰教法规定,妇女最低结婚年龄为9岁)。到 1971年,伊朗全部婚姻中只有1 %的新郎和新娘年龄在10—14岁之间。1967年,伊朗政府又颁布《家庭保护法》,这对伊朗妇女解放具有重要意义。该法规定,限制一夫多妻,除非“有钱让几房妻子过一样的生活,证明第一个妻子不生育或有不治之症”,才允许娶第二房妻子。这一规定虽没有明确禁止一夫多妻制,但以经济能力、平等对待等条件来限制一夫多妻。此外,规定丈夫若要再结婚,妇女则有离婚的权利;同时对丈夫的休妻权也加以限制,规定丈夫休妻要有正当理由。

在妇女教育就业和参政方面。 政府开始设立世俗学校、女子学校,允许男女合校。1935年,舍姆西·巴列维公主创立第一所妇女俱乐部和女童子军,同年,在伊朗的8873名中学生中,有2253名是女生,占总数的25 % 。1956年,伊朗10岁以上女学生占全部学生的7.3% ,1966年达16.5 % ,1974年女大学生占全部大学生的30 %。1971年,伊朗城市妇女的受教育率达48.1%。教育水平的提高自然导致妇女就业领域的拓宽。这一时期,伊朗妇女逐渐走出家门,获得工作的权利,她们的职业领域不断扩大,从职员、服务员、护士等职业,逐渐涉足一些由男人持的律师、教授、医生等领域。据1978年的统计材料,伊朗大约有19.5万妇女进入专业领域,其中45 %是教师(包括1%的教授),38%是女律师。1963年9月,伊朗妇女第一次参加议会选举投票,在穆罕默德·巴列维国王任命的30名参议院议员中,有2名是妇女。1975年,在伊朗国民大会的270名成员中有18名妇女,60名参议员中有2名妇女。

在社会习俗方面。 礼萨·巴列维仿凯照凯末乐“世俗化”改革,废除了各种称号,从1928年起,禁止使用传统的波斯缠头巾,而改用象征伊朗民族特点的“巴列维帽”(类似法国的军帽),1935年又因此帽不够现代化而改用欧洲礼帽。1935年,国王颁布法令,强制妇女摘除象征屈于男人的面纱,1936年1月7日为开始实施国王法令的日子,这一天被认为是伊朗的“妇女解放日”。此后,王后和公主们都不戴面纱,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礼萨国王还下令对上街戴面纱的妇女予以严惩。1935年7月,一些伊斯兰教上层势力策动了马哈德市的群众闹事,反对服饰改革和废除妇女戴面纱制,礼萨汗对此坚决镇压。在吸收现代文明进行社会改革的进程中,尽管一些西方腐朽文化产物也随之涌入伊朗,引起了伊朗人的不满,但是,总的来说,在这一时期,伊朗妇女的解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伊朗妇女的地位在伊斯兰国家中名列前茅。

1979年,始终恪守伊斯兰教义的霍梅尼,以反对巴列维国王的专制腐化、恢复伊斯兰传统为号召,推翻了巴列维王朝。霍梅尼上台后,提出要按先知的圣训和《古兰经》的原教旨,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他在接见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的成员时说:“你们必须研究议会通过的法律,使之百分之百地伊斯兰化”。在这种形势下,伊朗妇女解放运动出现倒退。

霍梅尼上台后,立即废除了1967年的《家庭保护法》,将妇女的最低结婚年龄降低为13岁,妇女的离婚权被剥夺,一夫多妻制的限制被取消,离婚母亲对儿童的监护权也丧失,男女同校被禁止,不允许妇女任检查官和法官。1980年7月8日,根据霍梅尼的指令,伊朗决定,政府部门的女职员必须穿伊斯兰服上班,如果拒绝执行,就立即取消她们的工资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