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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吃肉的历史是怎样的?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13

说到中国小编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中国历史源远流长,很多时候我们也都是在议论中国的历史,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百姓的生活也是安居乐业了,现在的人们是非常的幸福的,不管想吃什么主要购买便可以买到,还是非常的方便的,那么,有不少的人也是在问小编在中国古代的时候,人们吃肉吗?古代的人们吃什么呢?具体的一起来看看吧!

凡是牲畜的肉,都可以称之为肉,不过翻开中国南北各地饭馆的菜单,就会发现如今汉族人餐桌上的肉,多指猪肉,冠以牲畜种类名称以示区别的,往往是牛肉、羊肉之类的肉食——比如鱼香肉丝、京酱肉丝、木须肉都为猪肉,而葱爆羊肉、红烩牛肉则会明确指出所用食材为牛羊肉。可见猪肉菜肴更加常见。

但在中国人的饮食历史中,猪肉在古代的地位并不高。《礼记·王制》说:“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这段话可以被解读为不同阶级允许食用的肉食种类不同。另一種解读是牛肉比羊肉尊贵、羊肉比狗肉和猪肉尊贵。

牛,地位自古尊贵神圣

对于农耕民族而言,耕牛对农业生活是极其重要的。同时,牛也是中国人进行祭祀所用的最高规格的祭品,因此牛不仅经济价值极高,而且社会地位也很尊贵。《九章算术》里有道题:“今有共买牛,七家共出一百九十,不足三百三十;九家共出二百七十,盈三十。问家数、牛价各几何?答曰:一百二十六家,牛价三千七百五十。”也就是说,为了购买祭祀用的牛,需要126家合力出资。那些生活困难无法向祖先供牛的人们,便用金灿灿的黍(黄米)捏成牛角的形状来代替牛。

想要饱口腹之欲,不仅先要攒足银两,还得注意遵守法律。古代即便尊贵的诸侯,也不能无故杀牛。《三国志》里有两个吃牛的故事。一个是说东汉末年的权臣董卓,年轻未发迹时,为招待羌族故交,冒着律法中“王法禁杀牛,犯禁杀之者诛”的杀头之罪“杀耕牛与相宴乐”。羌族首领非常感动,回草原后凑了上千头牲畜送给董卓,并称他为“健侠”。另一个是在三国曹魏时期,曲周县百姓杀牛祭祀,为父祷病,依律被县令判“弃市”,就是公开处以死刑并暴尸街头不许敛葬,幸而被太守陈矫得知,认为此人纯孝,下表赦免其罪。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各朝各代关于“无故杀牛”的治罪律法逐渐宽松:唐朝判徒刑一年,元朝杖责一百,明朝发配到边疆充军,清朝则视情况罚款、打板子或充军。而如今,我们不仅可以自由地吃牛肉,还能吃到国外进口的牛肉,比古人有口福多了。

羊,统治了宋朝人的餐桌

魏晋之后,大量胡人定居华北地区。南北朝时期的《洛阳伽蓝记》称“羊者是路产之最。”北魏时期的《齐民要术》与唐末五代初期的《四时纂要》,这两本中国古代重要的农书对养羊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养猪。建立唐朝的李氏家族拥有鲜卑族的血统,皇族、贵族都更爱吃羊肉,民间食羊之风渐盛。

到了宋代,羊肉逐渐统治了中国人的餐桌。北宋《太平广记》里关于肉类的记述共有105处,其中关于羊肉的有47处,猪肉只有12处。历代宋朝皇帝对羊肉的热爱堪称惊人。据记载,宋真宗时代,御厨每天宰羊350只。《宋史·仁宗本纪》里记载宋仁宗:“宫中夜饥,思膳烧羊。”说皇上夜里饥饿,想吃烧羊。《宋会要辑稿》记载,宋神宗熙宁十年,宫廷御厨消耗了“羊肉四十三万四千四百六十三斤四两,常支羊羔儿一十九口。” 宋哲宗时期,宰相吕大防曾对皇帝说:“饮食不贵异味,御厨止用羊肉,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也就是说,皇家礼法要求皇室只吃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