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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侯和选帝侯有什么区别?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13

说到选侯和选帝侯这个事情其实也还是听有研究价值的,这两个东西在欧洲的一些影视作品中也经常的出现了,那么有的人就非常的好奇了,为什么会出现这选侯和选帝侯这两种形式呢?他们的具体区别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着这个问题一起来分析揭秘看看吧,感兴趣的也别错过了!

选帝侯和选侯是对德语Kurfürsten一词的不同翻译。而Kurfürsten一词指的就是在德意志国王选举当中拥有选举权的诸侯,所以严格的说选侯是其中翻译的比较准确的一种。因为它回避了选侯们选举的究竟是德意志国王还是罗马帝国皇帝这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选侯的选举权其实是从公元911年选举康拉德一世一直到1806年弗兰茨二世皇帝退位之间将近九百年里德意志人对德意志国王选举权发展和蜕变的产物。而这种发展和蜕变当中从选举所涉及的范围而言有三个重要的阶段,第一个是911年康拉德一世当选到951年9月奥托一世征服伦巴第,这场战争让奥托被伦巴第人接受为伦巴第国王,所以从这一天开始德意志人和伦巴第两个王国的王位就结婚在了一起。

第二件事是962年2月2日德意志与伦巴第之王在罗马加冕为罗马皇帝。但这件事是否导致罗马帝国的皇位与德意志王位结合在一起存在争议,在这个问题上德意志诸侯和君主认为奥托在罗马加冕和奥托登上伦巴第王位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德意志、伦巴第两个王国的王位和罗马帝国的皇位,通过奥托在伦巴第称王和在罗马加冕结合在一起。所以单只德意志诸侯的选举就赋予了当选者以统治德意志、伦巴第和称皇帝的权力。如果他们的观点成立那么对Kurfürsten一词的翻译无疑就是选帝侯更准确。但是在皇帝这个问题上还有另一个决定性因素那就是教皇,教皇认为是教皇的加冕赋予德意志国王以罗马皇帝的皇位。所以无论王位由谁决定,国王能否登上罗马皇位取决于教皇,在这个问题上最初教皇的态度比较恭顺,当德意志诸侯每次选举之后向罗马递交选举通告,要教皇做好为当选者加冕的准备的时候,教皇都会很配合。

但是随着教皇权势的上升,尤其是随着克吕尼修道院推动的净化教会运动,教皇开始利用当时遍及欧洲的反对教会弊端的潮流,对德意志教会逐渐建立起符合教会的金字塔结构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加强自己对教会的统治权的教皇和本来热烈的支持教会革新运动的皇帝之间爆发了主教授职权之争。在这个过程中教皇虽然没能把对德意志教会的控制权从皇帝手中夺到自己手里,至少做到了让皇帝对德意志教会诸侯逐渐丧失了支配权。于是在皇帝崩溃的过程教皇反过来宣布罗马帝国的皇权完全属于教皇。甚至有教皇以给自己的佩剑加冕的方式炫耀自己对罗马皇帝的决定权。

因为这种争论的存在所以选侯选举的是什么就存在争议了,选侯们自己认为他们选举的是皇帝,而教皇认为他们选举的是德意志和伦巴第的国王,但实际上在头衔问题上还有第三个变化,那就是1032年9月勃艮第的鲁道夫三世国王逝世勃艮第国王绝嗣。1033年当时的德意志和伦巴第国王、罗马皇帝康拉德二世作为鲁道夫三世的封君登上了勃艮第王位。而勃艮第王位从此也和德意志和伦巴第的王位结合在一起。换而言之毫无争议的事实是从911年到951年9月之间德意志人选举的就是德意志国王,从951年到1033年之间德意志人选举的是德意志、伦巴第两个王国的国王。从1033年到1806年之间德意志人选举的是德意志、勃艮第、伦巴第三个王国的国王。这是德意志人选举所涉及的三顶王冠的来历。也正因为如此有我国学者主张应该把Kurfürsten翻译称选王侯。因为他们所独霸的选举权其实是911年以来德意志人选举国王的权力。

但是在谈论这个问题以前我们先来看看他们是怎么独霸选举权的。我想大家都注意到了我在之前提到选举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过选侯这个概念,都是德意志人或者德意志诸侯。因为实际上在1250年德意志进入大空位期以前的历史上根本没有选侯这个概念存在。德意志人选举国王的方式其实非常简单粗暴,那就是组成德意志的各部族聚集在一起,然后在他们的公爵的率领下发表意见。如果选举之前公爵们已经有了一致意见,那么当选者就直接向聚集在旷野上的德意志人民表示谢意,赐予一些恩惠,然后人民向他报以欢呼或者宣誓效忠。比如说1002年4月当选的亨利二世就在骑马绕场接受欢呼的时候免除了萨克森人的猪税。

之后到11世纪中叶这种充满封建民主的方式逐渐让位于德意志各邦国里的大诸侯。法兰克尼亚王朝在康拉德二世、亨利三世、亨利四世、亨利五世四代皇帝之间实现了父子相传,依靠的就是生前选举。在这个时期公爵依然必不可少但是有权势的伯爵们主角们也可以发表他们的意见。即使不足以在皇帝面前的生前选举当中影响选举结果,但公爵在这方面其实也已经无能为力,这些人的到场和选举仅仅被看作是足以代表德意志各部族。因为此时群众大会已经变成形式,选举的地点也从旷野移动到了宫殿里。

但1125年亨利五世皇帝逝世的时候他没有儿子,法兰克尼亚王朝因此绝嗣,那么那些原本仅仅被皇帝认为足以在宫廷里仪式性的选举当中代表德意志各部族的大贵族们就第一次给自己争取到了自由选举的权力。在这次选举中他们强迫亨利五世皇帝的外甥兼领地继承人斯陶芬家族的施瓦本公爵腓特烈表态是否认可自由选举。如果腓特烈不认可他们就不选他,如果腓特烈认可他们就更不选他。于是腓特烈只能拒绝表态,诸侯们趁机选举了萨克森公爵洛泰尔。这可以看作是少数诸侯开始独霸德意志君主选举权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之后的德意志在1137年、1152年又得到了两次自由选举的机会,其中1137年他们抛弃了继承了洛泰尔的财产的韦尔夫家族,1152年他们选举了先皇帝康拉德三世的侄子斯陶芬的腓特烈,也就是著名的红胡子巴巴罗萨。经过这三次自由选举,德意志诸侯的选举权已经形成了传统。当巴巴罗萨的儿子亨利六世试图把德意志的国王选举制废除取而代之以王位世袭制的时候,德意志诸侯仅仅满足于举行一次生前选举,选举他的儿子腓特烈二世为国王。而不肯接受王位世袭制度。

选侯制度是怎样建立的其实没有明确标志,因为确实没有任何文字证据证明德意志君主的选举权是如何被七个诸侯所独霸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1250年到1273年之间的持续23年的大空位期里德意志不但已经有了选侯,而且萨克森公爵的两个分支,维腾堡系和劳恩堡系已经分别跑去给不同的人投票了,而且在大空位期的双重选举当中,两个阵营的当选者还会争论投给对方的选侯票是否合法这类问题。可见选侯制度至少在13世纪中叶已经完全形成了。

在这个阶段有七个诸侯已经独霸了君主的选举权,他们是三个教会选侯和四个世俗选侯。也就是美因茨、科隆和特里尔的三个大主教和波西米亚国王、萨克森公爵、莱茵行宫伯爵和勃兰登堡边疆伯爵。这四个选侯其实代表着传统的德意志的四个部族公国,也就是巴伐利亚、萨克森、施瓦本和法兰克尼亚。但是法兰克尼亚和施瓦本两个公国随着斯陶芬王朝的崩溃已经分崩离析,此时都没有公爵,所以他们自然就没有机会成为选侯了。剩下的两个最强大的公国的局面都是1180年剥夺狮子亨利的财产的维尔茨堡帝国会议为基础的。其中的萨克森公国被授予阿斯坎家族的大熊阿尔伯特,在阿斯坎家族内部的不同支系里维腾堡系获得了所谓的“合法的”选侯票,而劳恩堡系获得了公爵的称号和不被承认的选侯票。但是在一个多世纪里只要德意志发生两个候选人的双重选举,劳恩堡家族就一定会跑去投票借机赚上一笔。而巴伐利亚公国也是在1180年被授予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维特尔斯巴赫的两个支系分割了他们的财产,也就是莱茵-行宫伯爵系和巴伐利亚公爵系,按道理说莱茵行宫伯爵掌握着旧法兰克尼亚公国的大部分领土完全可以代表法兰克尼亚投票,但是选侯们以维特尔斯巴赫家族不能拥有两张选侯票为由要求他们的两个支系里只有一个拥有选侯票,结果是巴伐利亚公爵系满足于自己拥有更多的领土而把选侯票让给了莱茵行宫伯爵系。但是选侯们在提出这个理由的时候明显没有考虑到前边提到的萨克森的阿斯坎家族。阿斯坎家族就拥有两张合法的选侯票,他们的维腾堡系的选侯票是合法的,他们的勃兰登堡边疆伯爵系的选侯票也是合法的。再加上不合法的那张,实际上阿斯坎家族是拥有选侯票最多的德意志诸侯家族,可惜他们的不同支系之间很少能够协调一致,所以他们阿斯坎家族的人一次都没当选过。

最后一个世俗选侯反而是所有选侯当中头衔最高的,也就是波希米亚国王,实际上波希米亚国王是通过领有德意志王国的西里西亚边疆伯爵领地而成为德意志诸侯的。西里西亚这个地方非常有趣,它原本是波兰领地,但是很多德意志人在这里开垦和殖民,于是波兰国王承认了这里是德意志王国的领地,但是之后它又被波希米亚国王夺走了。波希米亚国王不在乎这地方在封建法上是谁的,只要是他统治就行了。于是他其实是作为西里西亚边疆伯爵成为帝国诸侯的。但是随着帝国的涣散,波希米亚国王就显得异常强大,自然也就可以在国王选举当中发表意见。至于日后波希米亚国王偷鸡不成反而被卢森堡家族统治那是后话。